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聲明【對台積電N3廠設廠的看法】–政府應全面、盡速發展再生能源
對台積電N3廠設廠的看法–政府應全面、盡速發展再生能源
台積電公司的南科3奈米廠環差案環評已通過。日前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台積電應宣示以100%使用再生能源為目標。做為環團之一,我們重視環境永續、再生能源發展及反對核能。對於產業,我們支持高附加價值產業留在台灣發展;我們呼籲政府應全面儘速發展綠能,讓台灣企業得以符合國際上對企業使用綠能的要求。
目前台積電公司是產業界認購綠電數量最高的公司,台積電也與數家發展綠能的公司/電廠簽具意向書,承諾購買綠電、支持其建置綠能電場/廠,展現台積電願意使用綠電的決心。但目前國內的電力供應,綠電僅約占4.6%,仍在積極發展中。惟台灣的再生能源供應量,並非台積電所能決定。台灣的電力供應,也非台積電所可努力的,再生能源發展更是如此。因此提供企業足夠的綠能,政府責無旁貸。
台積電在台灣,對台灣的產業發展、提升、布局,有其重要性,是值得根留台灣的企業。我們應進行產業轉型和升級,汰除高污染、低能源資源效率的產業,而鼓勵高附加價值、高能源資源效率的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