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欣紜)
核一廠一號機組運轉執照昨天到期,但核一廠除役環評仍在審查中,環保署今天舉行初審會議繼續審查,環團在會前呼籲環評委員,應在確認除役安全無虞狀況下儘速通過除役環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舉行「核能一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環保團體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團會前在環保署大門召開「安全至上如期除役」記者會,呼籲不要讓核一廠除役空轉。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指出,台電在2016年7月提出核能一廠除役環評,開啟了核一廠除役環評的時程,在一階環評時,台電自願進入較嚴謹的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也讓公民有更多參與的空間。
張譽尹表示,台灣首次面對核電廠除役,環保團體也提出民間版本的範疇界定指引表,從地質、邊坡穩定、水文、地下水等環境因子切入,核能一廠的除役環評如今已逐步完善,希望環評委員能在確認除役環評安全性無虞的情況下,儘速通過環評、不要耽擱核一廠的除役時程。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則指出,核電廠除役相當複雜,也必須謹慎處理,全球核電機組中有65%已經運轉超過30年,未來會有300多部機組有除役需求,這是使用核電國家都必須面對的代價。
崔愫欣表示,核電廠除役後,還有核廢料問題必須處理,雖然高放射性核廢料的乾式貯存場可放置40年、等待最終處置場完成後再移出,但若最終處置場都無法找到合適位址,是否會便宜行事就留在當地。崔愫欣指出,原能會已要求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不得轉作最終處置場所,希望環評審查也可比照辦理、做出相同決議。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則表示,依據台電規劃,台電計畫先啟用第一期露天乾貯,第二期再改採室內乾貯,建議台電評估加速室內乾貯設施興建,減少核廢料的移動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