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環保聯盟的基本主張是:
一、環境權為基本人權,不得交易或放棄;人民為維護自身之生存環境,得以反對危害環境之法令或政策,並有權決定及監督社區內之建設發展。
二、人類乃依附自然環境而生存;自然資源的永續利用、人與自然的和諧相依乃社會、經濟、科技發展應遵循的原則,也是人類生存的保證。
三、環境保護乃全體人類之責任,並無國界、種族、宗教及黨派之分。凡關心環境之個人或團體,均應積極主動為共同的目標團結奮鬥。
台灣環保聯盟是一個「草根的、知識的、行動的」團體,成立以來持續努力推動環保運動,期望能保護台灣生態環境,減少環境污染和破壞,並建立台灣為非核家園,讓台灣人民擁有安全、健康、舒適、文明而永續的生存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