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敏隆、許麗珍/台北報導)
核一廠除役因為採露天設計的一期乾貯場的水保證明卡關,反應爐內的用過燃料棒無法退出移入,台電一直對外強調等二期乾貯完成就會將原貯放在一期乾貯的燃料棒移入,盼新北市政府放行,但今天環保署查核一除役環評,經濟部證實原本對外宣稱8年完成的二期乾貯場要再加2年變成10年,完工啟用時程從原規劃的2026年延後到2028年,民眾批「10年都可蓋好一座核電廠」。
原能會表示,原本二期乾貯場的時程是台電自己提出,也就是在除役第一階段的8年內完成,如果台電沒有按照除役計畫書所提的8年時程完成二期乾貯場,將可以依法開罰,但開罰金額是50萬到250萬元。
據原能會官員透露,當初台電自己提出的8年時程興建二期乾貯場,是依照一期乾貯的經驗,施工約4年時間、測試2年、審查2年,但是台電至今都還沒有跟經濟部提出二期乾貯的可行性投資計畫,因此在時程上才會在最近又加2年,要到2028年才完成。
包括新北市長朱立倫日前對外回應及新北市府今在環評會的意見,都強調一期乾貯採露天設計,且有土石流等災害風險,這不是「暫時」貯放40天、4個月,且二期乾貯至今尚未動工,時程就再加2年,會議中引發環團質疑「10年就連一座核電廠都可以蓋完」。
今天核一環評也因為對於一期乾貯還有疑慮,要求補件再審,包括評估廠區及上游地區山崩土石流潛勢對除役作業(含乾式貯存設施)衍生可能風險,且需敘明風險評估設定條件(含極端氣候情境);並要求台電按除役計畫書審定結果,敘明各階段除役作業可能災害(含不同暫存時程情境)及影響範圍,強化作業時程迴避規劃,說明作業規反擊及緊急應變方案,且對外公開說明;補充二期乾貯設師規劃原則及安全考量因素;強化此案衍生廢棄物處理及資源回收所涉輻射安全控管作法。
環保署今天續開核一廠除役二階環評會議,環團跟北海岸在地居民會前在環保署前召開記者會呼籲,核一廠已正式進入除役規劃時程,沒有任何一個環評像核電廠除役如此受到在地民眾歡迎,呼籲環評委員確認安全無虞的情況下,儘速通過除役環評,莫使除役空轉,消耗國家社會資源。
會議開始擔任主席的環委高志明說,核一廠一號機昨天到期,環評相對很重要, 若有延宕會使得除役計畫在管理跟監督上有很大疏漏,但一次會議大家對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很關心,但要執行難度很大,現階段乾貯場就扮演很重要腳色,可是第一次會議中大家對一期乾貯的場地安全、規劃有很多疑慮,且認為除役計畫風險跟緊急應變要有更具體呈現,希望今天開發單位要有更詳細說明。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說,部分媒體說核一除役是被環評卡關是錯誤的,核一除役環評最早溯及2年前,進入二階環評後就民間版本的範疇指引包括地質、邊坡穩定、水文、地下水、海洋、颱風、廢棄物處理、輻射模擬增量等環境因子,要求台電補充深入調查,在除役環評確認安全性無虞下,希望儘速通過環評,不要耽擱核一廠除役時程。
不過,最大爭議仍然在核一廠高階核廢料的一期乾貯場,採露天設計且位在土石流潛勢區的風險,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說,用過核燃料要立即遷出廠區有困難,建議應在廠內另覓相對安全的地點,希望採室內設計的二期乾貯場可以先一步到位,完成興建,也可減少核廢料移動風險。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崔愫欣說,民眾使用核電40年,到核一要除役才知道關廠拆廠要花25年,且就像新北市長朱立倫所說,對新北市居民來說,不是25年後就會安心,因為核廢料還是在當地擺放40年,新北居民跟核廢料共處還要約60年,加上不斷增加處理核廢的經費,證明核電廠絕對不是相對發電成本較低,甚至是核廢料永難解決的問題
此外,核一廠乾貯設施目前仍待新北市政府核定水保計畫才可啟用。針對新北市府近日質疑台電的核一廠乾貯水保計畫「未按圖施工」,台電今表示,為配合地形減少開挖,邊坡擋土牆施工有局部微調,並經新北市府要求配合辦理變更設計、規劃加高擋土牆,提出申請後歷經5年13次送審退件,並於4月退回全案、不予核定,台電因而無法配合施工,強調並非未按圖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