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聲明
公投第16案通過後,行政院等機關這一、兩日做了很多可能再啟用核電的發言,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發表聲明如下: 公投通過後,行政院先由發言人説非核家園不變,接著賴清德院長說可以評估核二、核三延役,但否決核四重啓;經濟部沈榮津部長回復立委逼問,說若其他發電不行,就“只有剩核電”,原委會及台電都說,安全第一,但尊重決策。台電及地方政府旋即回應,台電說核廢料無處去、朱立倫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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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第16案通過後,行政院等機關這一、兩日做了很多可能再啟用核電的發言,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發表聲明如下: 公投通過後,行政院先由發言人説非核家園不變,接著賴清德院長說可以評估核二、核三延役,但否決核四重啓;經濟部沈榮津部長回復立委逼問,說若其他發電不行,就“只有剩核電”,原委會及台電都說,安全第一,但尊重決策。台電及地方政府旋即回應,台電說核廢料無處去、朱立倫市...
堅持落實非核家園
公民投票第16案日前投票(11月24日)獲得通過。對此結果我們深感遺憾,特發表聲明如下:
一、中選會處理本次公民投票案之成案、民眾告知、辯論等過程草率匆促,無法讓民眾充分了解提案內容及正反意見,投票流程又安排不當,讓民眾投票費力耗時;致使直接民主的意義大打折扣,民意呈現的真實度受到質疑。對這些中選會的不當作為,我們在此表達強烈譴責。
二、公投第16案通過後,將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一項條文:核能發電設施備應於2025以前全部停止運轉。此強制性條文廢除後,核電設備就不必於2025年前停止運轉,但這不應該被解釋為:核電設備一定要運轉。核電設備能否運轉,要看其機器設備狀況是否堪用,並要符合原子能和環境等相關法令的要求。我們認為,運轉40年的老舊機組不應延役,充滿瑕疵的核四不應重啟。我們反對擁核者延役核一二三和重啟核四的主張;我們也反對政府隨之起舞。
拒絕核電才能享有安全、乾淨、永續的能源—公投第16案請投不同意
今年11月24日地方選舉將同時舉辦公民投票。
公投案中的第16案主張:廢除電業法中有關落實「非核家園」的條文;該條文規定,核能發電設備應於2025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
廢除此項規定意味著:老舊的核一、二、三可以延役,封存的核四可以啟封、續建、商轉,新的核電機組可以興建。此案的領銜人宣稱其目的是要「以核養綠」,但從他的理由書可以看出,他事實上是「以核擋綠」,主張使用更多核電,反對大幅擴增天然氣和再生能源發電。
台灣地狹人稠、斷層密佈、地震颱風頻仍,沒有發展核電的自然和社會條件,萬一發生類似車諾比或福島核電廠的重大災變,將導致台灣社會的崩潰;就算電廠正常運轉,也將產生毒性長達數百年至數十萬年的核廢料,這些毒物目前尚無處可去。繼續發展核電將導致更大的核災風險,並產生更多難解的核廢料。
2018 直轄市、縣市長候選人
「環保團體共同訴求」承諾書
縣市政府是國家各項政策的實踐者,也是維護國土、保護環境的關鍵機關。縣市長身為地方政府最高行政首長,其施政理念與規劃,深切影響各縣市的永續發展以及人民的生活品質與福祉。
針對今年11月24日縣市長選舉,環保團體提出下列共同訴求,期待各個縣市 長候選人都能承諾採納為其政見,並於當選後推動執行。
這些訴求,係以聯合國訂定的「永續發展目標(SDGs)」為基礎,再納入國 內普遍存在的環境議題,既符合國際要求,亦切合國內現實,具有高度的執行迫切性。
我們將於選前收集全國縣市長候選人的簽署書,並召開聯合記者會公布簽署 結果,以提供選民投票的參考。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等發起團體 敬啟
2018.10.31
2018年度2017年縣市政府環保施政評量摘要
(20180919修正版)
(針對「環保團體二十項共同訴求」之施政評量及觀察報告)
主辦: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2016年評量報告,刊登於天下雜誌2016年9月14號606期P.122
非核低碳 才是能源轉型
以馬前總統作為代言人的擁核公投「以核養綠」,今日已達到連署門檻送至中選會,想要趕在十一月大選一併公投,但事實上公投主文並無一字支持綠能,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舉辦記者會表示將正面以對,希望在大眾重新聚焦能源政策的同時,能釐清近來關於能源政策的誤解與流言,其中尤其馬前總統公開倡議未來增加燃煤比例,號稱「以核養綠」,實係「以核擋綠」,支持核電還加碼贈送燃煤,並沒有因此減少空污,令人錯愕不已,是證明「核煤一家親」的證明。
【新聞環盟發言稿20180829】
馬英九前總統8/25出來台北車站挺以「以核養綠」公投連署,說了幾個很難說是曾任職總統高度的話,說出「核能就是綠能、「核廢料處理其實不困難」的荒謬言論。並且主張「不要排斥核能」、「核能綠能並存」,認為沒有核電就會缺電,大聲呼喚「缺電」、「大停電」的幽靈現身再起。
數周前,工總發表了白皮書對政府建言,然而其建議大有謬誤;與此同時,工總理事長王文淵批評台灣太髒不適合發展觀光,「弄髒台灣,再罵台灣」。
因此,我們與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共同在八月十五日共同發表記者會駁斥謬論,以正台灣國家、人民、自然的永續未來。
越大的企業,越該對社會負責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劉志堅表示,企業有對國家社會的責任,越大的企業要承擔越大的責任,非常遺憾整個白皮書沒有企業社會責任這六個字。企業應該呼應氣候變化,應對全球暖化,但白皮書裡減碳主題的內容僅是著眼於擺脫責任、減少經費付出。
台灣十大排碳企業依序為台塑化、中鋼、台化、中龍、台塑、中油、台積電、南亞塑膠、亞泥、台泥,共排碳一億噸,占全國總排碳量37%,他們有極大的急速減碳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