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年4月15日(週一)早上10:00
地點: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按鈴申告處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主辦單位: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綠色消費者基金會
出席代表:廢核再生公投領銜人/台大資訊工程系退休教授 高成炎、綠色消費者基金會 秘書長方儉 
 

   廢核再生公投領銜人高成炎,認為公民投票法定有法源的電子連署作業,因主管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的長期延宕約一年半,嚴重侵犯公民投票連署的公民權力,也造成公民投票過程民間與行政機關的龐大行政資源成本浪費,高成炎認為其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的公民權力受到中選會侵害,於4月15日早上至台北地方法院,告發中選會代理主席陳朝建瀆職。

   台大資訊工程系退休教授高成炎以其資訊工程專業,認為以台灣的資訊工程人材與技術能力,電子連署的加密與認證絕對沒有問題,何以電子連署的實施緩慢,重批中選會長期行政怠惰,延宕電子連署之軟體建置與法政作業,浪費大量的紙本與後續戶政機關的龐大人力行政成本,十分愚蠢,也非常不便民也不環保。

   另近日公民投票法行政院版本出爐,將有「連署需附身份證影本」的修法方向,然而過去公民投票法即規定可以電子連署方式,若電子連署可以早日上線施行,其實可以更有效率連署與認證,也能減少諸如死人連署、重覆連署、大量抄寫等戶政機關篩檢剔除所浪費的行政成本,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秘書長方儉認為公民投票法行政院版本,連署需附身份證影本,極不利於弱勢民間團體於街頭連署作業,根本是因噎廢食,是公民投票公民權力與民主法治的大倒退。

   依據公民投票法第九條第四項,「主管機關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提案人之領銜人徵求提案及連署;其提案及連署方式、查對作業等事項之辦法及實施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然而公民投票法自民國 107 年 01 月 03 日修正公佈施行迄今,尚未實施電子連署,而相關細則法令「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中選會遲至108年2月14日公告,據報載,中選會曾表示電子連署預計將於今年108年6月1日施行,公投法母法修法到電子連署子法的實施延宕約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