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 環團批修法反保障台電壟斷地位

作者陳耀宗 | 風傳媒

立院經濟委員會15日初審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台灣環保環盟、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16日召開記者會,認為此次修法根本是「台電公司電力版」,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理事長徐光蓉批,《電業法》第6條特別把台電名稱寫進去,世界少見,「只要這個法存在,公司就不能破產」;台灣環保聯盟會長劉俊秀指出,該法規定所有電廠必須要有備用容量,再生能源如太陽能或風能的儲電技術無法做到, 這樣的要求根本是「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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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版」電業法 環團:綠電淪怪獸電力公司代工廠

作者林冠妙/台北報導 | 民報 

《電業法》修正案昨天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通過一讀,將電業劃分為發電、輸配電及售電業,6至9年完成廠網分離,開放綠電直接賣電給用戶,但需提供備用容量,對此,環保團體今(16)日痛批根本是「台電版」的電業法,竟直接把「台電」的名稱訂在法條中,形同明文保障台電壟斷地位,毫無自由化的精神,令人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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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電業法一讀通過 環團痛批:台電綁架政府

【大紀元2016年1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遭譏台電工會版《電業法》修法一讀通過,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等團體16日指出,經過這次修法,台電公司在《電業法》中明文被保障,甚至變成控股公司,會越來越大,大到變成無法控制的怪獸電力公司。環團痛批,台電綁架政府,政府屈服於台電員工,對他們的要求照章全收,《電業法》亂修、全民遭殃,台灣恐怕會落後、敗亡,呼籲不要讓《電業法》修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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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 苦等五十年,等到隻假哭的鱷魚 –《台灣電力公司電業法》

徐光蓉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號稱五十年沒有修過重要條文的〈電業法〉於昨日 – 2016年12月15日,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ㄧ讀通過以行政院版本為主的電業法修正案,據悉政院希望能在本會期通過立法。可喜? 可賀? 新政府的一項’成就’? 歷史上前進一大步? 錯!! 除舊換新,換到手未必好! 拆舊圓環就是如此,蓋出一個四不像,原有功能喪失殆盡,再度面臨拆除命運。

政院版就是《台灣電力公司電業法》; 政院版〈電業法〉修法和拆除舊圓環極為相似,只是影響更加深遠。 政院版〈電業法〉意圖保護既有勢力與財團的利益,其法案第六條:為保留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整體性並達成穩定供電目標,…。”昭告天下: 提出的版本就是《台灣電力公司電業法》。(以下簡稱台電電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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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初審 環團批電業自由化無望

針對攸關電業自由化的「電業法」修法完成初審,環保團體今天(16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質疑這次修法完全看不到電力產業自由競爭市場,只是一再保障台電以獨家綜合電業,再加上部分獨立電廠共生,壟斷電力能源經營。環保團體批評目前的修法版本對開放綠能的幅度過小,未來台灣的綠電將淪為台電的代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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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亂修、全民遭殃 記者會新聞稿

對於這一次民進黨主導的電業法修正案,於昨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大致上審完了。由環團等所主稿草擬的版本,卻無法被列入為提案版本之一,參與審查,環團等甚感遺憾。在經過幾個月的磋商、討論、「溝通」,以及多次的公聽會、甚多專家學者的參與,最後一讀審出來的電業法修正案(以下簡稱一讀版),竟然是這樣子,真是感到憤怒、失望,也深以為感嘆、可惜,亦復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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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電業法修法 環團:應加速台電改組

中央廣播電台  撰稿編輯:謝佳興

立法院經委會今天(5日)針對電業法修法舉行第二場公聽會,有環團認為,行政院版本讓台電在修法後,仍壟斷資源,且台電落實廠、網分離的時程過長,恐失競爭力,呼籲應加速改組。有學者則強調,修法應達成穩定供電及合理電價,但若要權衡,相信民眾會犧牲一部分價格彈性,來確保穩定供電。

電業法修法公聽會5日邁入第二場次,正、反雙方專家學者意見多元。其中,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會長劉志堅指出,目前行政院版本強調綠電先行,台電將分6到9年落實廠、網分離,並設控股母公司,他認為這將讓台電維持資源獨佔、喪失競爭力,因此建議加速台電改組。他說:『(原音)在國際競爭上只要你慢個1、2年,事實上你的優勢就趕不回來,是非常關鍵、殘酷的事。所以我們環保聯盟的版本建議,3年之內完成種種的(台電)改組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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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局農村生態永續發展研討會分享成功經驗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中廣新聞網   (張文祿報導)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今天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舉行「台灣農村生態永續發展研討會」,會中邀請社區民眾及生態非政府組織 / 非營利組織(NGO/NPO)夥伴,與水保局共同呈現今年度農村生態成果,並邀請台灣生態農村永續發展的佼佼者陳美惠及李光中老師分享成功經驗。 在台灣的農村,有黃金稻浪的阡陌良田、有海風吹拂的豐盛漁場,更有隱身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