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冠妙/台北報導 | 民報
《電業法》修正案昨天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通過一讀,將電業劃分為發電、輸配電及售電業,6至9年完成廠網分離,開放綠電直接賣電給用戶,但需提供備用容量,對此,環保團體今(16)日痛批根本是「台電版」的電業法,竟直接把「台電」的名稱訂在法條中,形同明文保障台電壟斷地位,毫無自由化的精神,令人憤怒。
環保聯盟、看守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及北社等,今天在立法院召開「電業法亂修、全民遭殃」記者會,高喊「新政府妥協,再生能源難為」、「電力架構壟斷,自由競爭無望」, 對昨天一讀通過的行政院版電業法強力譴責、抗議。
環保聯盟會長劉俊秀表示,電業法一讀美其名是「綠電自由化」,但只是在拖延改革,根本是在原地踏地,其實台電只要配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綠電自由化」早就可以做了,結果台電搞了20多年,現在再生能源供電量不到2%,再拖6-9年,2025年真的可以達到20%嗎?
劉俊秀指出,再生能源供電不穩定,如太陽能、風能,是有太陽和風時就發電,根本沒有所謂備用容量的問題,但草案竟規定,所有的獨立電廠(IPP)要有備用容量,痛批簡直是在開玩笑,完全被利益團體包圍,這不是「妥協版」,根本是屈服的、退步的「台電版」,且照單全收,「我們支持了30幾年的民進黨」竟如此,令人痛心、憤怒。
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懷疑,蔡英文總統的選舉支票是假的,2025年達成再生能源容量20%,在此版電業法能否達成?明明是要鼓勵綠電自由化,卻要求綠電需負擔代輸費及備用供電容量,根本是「歧視」綠電,讓綠電「死在沙灘上」,她大膽預測,該版本通過後,台灣的綠電都將淪為台電的代工廠,台電將成為「怪獸電力公司」。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徐光蓉理事長說,電業法已50年沒有修,昨天一讀後,有立委高呼這是歷史前進一大步,她批評馬英九蓋了一個四不像的圓環,也自認向前邁了一大步,但10幾年前後還是得拆了,不是新的就比舊的好,行政院版電業法第六條「為保留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整體性並達成穩定供電目標」,就已昭告天下,根本就是「台電公司電業法」,只要這個法存在,這個公司就不能破產。
徐光蓉強調,魔鬼就藏在第27條,要求發電及售電業,要有備用供電量,請問,核一若是家獨立發電公司,要去哪裡找備用容量?要再去買一座反應爐備用嗎?根本是圖利財團,藉機在打壓再生能源,荒腔走調,只有權謀,沒有遠見。
環保聯盟創會會長施信民說,環保聯盟關心電業自由化30多年,這次也有提出電業法版本,但連署沒有達標,無法立案併案審查,現行電業法自由化不夠,很多事都要中央命令核准,盼修法放鬆管制,在自由競爭下又有一定的規矩,但現在反而保障了台電的壟斷地位。
施信民表示,電業法條文中多有瑕疵又語意不清,如電力開發協助金,是誰要管理,也不清楚,呼籲不要匆忙通過三讀,應再邀相關團體討論,也希望能有更理想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