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新聞稿 戳破廢核必須大漲電價的恐嚇謊言
2013年2月1日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台電公司一再強調說,核能發電是目前所有發電形式中最便宜(最經濟)的,每度僅新台幣0.66元左右,若以再生能源取代核電,電價將大幅上漲。經濟部長施顏祥也跟著表示,廢核電廠,電費將漲四成。他說,經濟部估算以天然氣取代核能電廠,電價要漲四成,「這是代價」。對此論調,前台灣環保聯盟會長、國立台北大學經濟學系兼任教授王塗發直批「有夠胡扯」,又再恐嚇老百姓了!
王塗發指出,核電暨不安全,也不經濟;若無核電,台灣也不會缺電,廢核就要大漲電價是完全沒有道理的。近年來,台灣的電力市場一直是處於大量供給超過需求的狀態,在2009、2010與2011年的電力備用容量率高達28.1%、23.4%與20.6%。2011年電力系統的容量因數為59.28%,表示一年平均閒置可發電電力占總可發電電力的比率為40.72%。目前核能發電的裝置容量僅占全台電力系統的11%左右;即使現在就廢核,台灣還有10%左右的備用容量率,仍在8%~10%合理備用容量率的範圍內,並沒有缺電的問題。因此,沒有理由說廢核就必須漲電價。
至於說核電成本每度僅新台幣0.66元左右,王塗發認為那更是胡扯,因為那是台電刻意編製出來魚目混珠的「會計成本」,與一般在比較各種不同發電成本的「經濟成本」大不相同。依美國Keystone Center的估計,2007年的核能發電均化成本為每度8.3~11.1美分,以當時匯率換算,折合新台幣2.7~3.6元。台灣的核能技術、設備、材料都靠國外進口,建廠成本又比國外高出甚多,實在令人難以想像,台灣的核能發電成本怎麼可能只有美國的24.5%~18.3%? 台電怎麼如此神通廣大,可以把台灣的核能發電成本壓低到美國的四分之一以下?
「會計成本」深受電廠每年實際發電量及電廠折舊年限(會計上)的影響。當燃氣電廠被台電規劃為尖載機組(夏季尖峰用電時才發電),如果年發電量不到基載機組的核電廠的1/2(或1/3)時,燃氣發電的會計成本就會被高估一(或二)倍以上;相反的,核電廠被規劃為基載機組,其容量因數遠高於所有電廠平均容量因數的三成以上,致核能發電的「會計成本」被低估三成以上。而核一、二、三廠都已運轉超過25年,會計上已不再攤提折舊費用(即已不計建廠成本),又使核能發電的「會計成本」再低估至少七成。再加上「會計成本」並不會計算未來電廠除役及核廢料處理的成本(遠高於建廠成本),台電自編的核電「會計成本」,當然就會降到其「經濟成本」的20%以下。
王塗發根據原核四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資料指出,當時估計的核電成本(經濟成本)為2.703元/度(原規劃2000年完工的價格),其中固定費用為1.908元/度。現在建廠成本由原預算1,697億元提高到3,300億元以上,將使固定成本提高為3.71元/度以上,核四廠每度電的成本將至少為4.51元(2000年的價格),以躉售物價指數來換算,2011年的核四廠之發電成本至少為5.83元/度,是台電自編「會計成本」的8.83倍!而這個發電成本還低估運轉維護費(每度僅0.202元,還不到燃煤發電每度0.439元的一半)、除役成本與核廢料處理費用。未來核四發電的每度成本至少還要再提高4元,而達9元/度以上。
而這些估計只是核能發電本身的內部成本,若考慮核四廠商轉後將有其他電廠淪為備載機組,則核四廠的「經濟成本」將更高。若再進一步考慮到核四廠的興建只是徒增備用容量率而已,對於滿足電力需求的貢獻幾乎等於零,也就是沒有增加電力供給的邊際經濟效益,則其邊際經濟成本將是無窮大。
台灣環保聯盟創會會長施信民教授則指出,上述核能發電成本尚不包括核電對海洋生態與文化古蹟的衝擊、造成社會不安與對立的代價、核災可能造成的損害與犧牲等社會、環境外部成本。這些外部成本更是難以估計的天文數字。如果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島核災是發生在台灣,台灣恐有滅國之虞,外部成本無窮大!就算廢核後將來有一天必須調漲電價,但卻可免除核災的巨大風險,永保台灣的安全,還是划得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