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88年起推動反核運動,舉辦反核遊行、靜坐、抗議、苦行等活動,促成貢寮鄉 (核四廠址)、台北縣、台北市、宜蘭縣舉辦核四公民投票,凝聚民間反核共識,終使政府於2014年封存核四。

「福島核災八週年」2019民間能源會議

時  間:2019年3月11日(週一)9:00~16:40 地  點:集思台大會議中心/柏拉圖廳(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B1) 主辦單位: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 主辦目的: 一、追思311震災受難者。 二、呈現福島核災現況與其影響、台灣核電廠之危險性,以及核電廠周遭居民反核心聲。 三、...

核一廠除役環評 環團盼確保安全儘速通過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

核一廠一號機組運轉執照昨天到期,但核一廠除役環評仍在審查中,環保署今天舉行初審會議繼續審查,環團在會前呼籲環評委員,應在確認除役安全無虞狀況下儘速通過除役環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舉行「核能一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環保團體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團會前在環保署大門召開「安全至上如期除役」記者會,呼籲不要讓核一廠除役空轉。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指出,台電在2016年7月提出核能一廠除役環評,開啟了核一廠除役環評的時程,在一階環評時,台電自願進入較嚴謹的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也讓公民有更多參與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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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米!核一除役二期乾貯 說好8年現變10年

(洪敏隆、許麗珍/台北報導)

核一廠除役因為採露天設計的一期乾貯場的水保證明卡關,反應爐內的用過燃料棒無法退出移入,台電一直對外強調等二期乾貯完成就會將原貯放在一期乾貯的燃料棒移入,盼新北市政府放行,但今天環保署查核一除役環評,經濟部證實原本對外宣稱8年完成的二期乾貯場要再加2年變成10年,完工啟用時程從原規劃的2026年延後到2028年,民眾批「10年都可蓋好一座核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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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聲明【不要遲滯邁向非核家園的腳步】

【不要遲滯邁向非核家園的腳步】

公民投票第16案日前投票獲得通過。對此結果,行政院之回應,我們感到疑慮,特發表聲明如下:

公投第16案通過後,將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一項條文:核能發電設施應於2025以前全部停止運轉。此強制性條文廢除後,核電設備就不必於2025年前停止運轉,但這不應該被解釋為:核電設備一定要運轉,或一定要有核電設備運轉。

核電設備能否運轉,要看其機器設備是否堪用,投入成本是否划算,並要評估是否符合原子能安全和環境保護等相關法令的要求。

台灣是地狹人稠地震颱風頻仍斷層密布的海島國家,缺乏發展核電的條件,現有核電廠帶來核災威脅和難以處理的核廢料萬年毒物。30年來台灣反核運動的目的就是在於早日擺脫核災威脅和紓解核廢料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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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聲明

  公投第16案通過後,行政院等機關這一、兩日做了很多可能再啟用核電的發言,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發表聲明如下: 公投通過後,行政院先由發言人説非核家園不變,接著賴清德院長說可以評估核二、核三延役,但否決核四重啓;經濟部沈榮津部長回復立委逼問,說若其他發電不行,就“只有剩核電”,原委會及台電都說,安全第一,但尊重決策。台電及地方政府旋即回應,台電說核廢料無處去、朱立倫市...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對公投第16案通過之聲明

堅持落實非核家園

公民投票第16案日前投票(11月24日)獲得通過。對此結果我們深感遺憾,特發表聲明如下:

一、中選會處理本次公民投票案之成案、民眾告知、辯論等過程草率匆促,無法讓民眾充分了解提案內容及正反意見,投票流程又安排不當,讓民眾投票費力耗時;致使直接民主的意義大打折扣,民意呈現的真實度受到質疑。對這些中選會的不當作為,我們在此表達強烈譴責。

二、公投第16案通過後,將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一項條文:核能發電設施備應於2025以前全部停止運轉。此強制性條文廢除後,核電設備就不必於2025年前停止運轉,但這不應該被解釋為:核電設備一定要運轉。核電設備能否運轉,要看其機器設備狀況是否堪用,並要符合原子能和環境等相關法令的要求。我們認為,運轉40年的老舊機組不應延役,充滿瑕疵的核四不應重啟。我們反對擁核者延役核一二三和重啟核四的主張;我們也反對政府隨之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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