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對政府考量納入核能能源配比之聲明
前日,經濟部能源局發言考量變動非核家園政策,真是令人震驚!其緣由當以去年1124公投第16案,擁核方贏了,經濟部能源局說甚麼為了「以核養綠」、「反空污」之理由,以此為之,誠難令人心服。所稱「反空污」,宜屬環保署的權責,至於「以核養綠」,更不知這句話之意旨。
依經濟部(能源局)發言,調整能源政策美其名在規劃中,也就是考慮變動非核家園的年限(由2025年延到2030年?);及考慮把核能納入能源配比(也就是想要核三電廠等延役、核四廠啟用啦!)。我們很納悶於:目前的最終處置核廢料廠址找到、設置好了嗎?台灣的幾個核電廠(操作上、天災發生而致災難)變得更安全了嗎?核能發電變得更便宜了嗎?台灣有甚麼使用核能的條件?若非這些狀況、條件有解決或變好,政府基於甚麼強烈的理由,要延役或啟用核電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