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 劉志堅

近來一段期間全國空氣品質普遍良好,主要原因可說是大氣擴散能力強(太平洋高壓強、西南氣流進來、陽光強勁海陸風大),這是台灣的得天獨厚、特殊地理、氣象的優異條件使然。但先前約一二個月時,台中市政府對台中火力燃煤電廠也祭出罰單、停工、對負責人移送法辦的處分;台電公司已提出行政救濟,且已於高等行政法院開庭審理相關訴訟案。

近日,在台中(8/8)及高雄(8/9)都將舉行反空污大遊行,中部的口號訴求是:抗暖化/反空污;南部的口號是:高雄人的命也是命,抗暖化/反空污,氣候緊急行動。具體訴求包括1.宣布氣候緊急,推動綠色新政;2.減碳改善空污,中南部為優先;3.訂定無煤期程,2050淨零碳排。由以上,可知環團關心無煤減碳、空污改善,及多注重中南部的空污改善。環團已提出較政府更為進步的政策施政要求,政府應關注這些訴求,積極回應,也希冀民間企業(尤其公民營大企業,如台電、中鋼、中油、台塑集團等)應更積極投入執行減排與減碳之工作。在此也呼籲各界應該全力響應、參與,包括節約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措施。

台中地區的空氣品質近況甚佳,除了歸因於大氣擴散效果佳之外,疫情影響境外污染移入減少,以及各行各業努力減排應該也都是原因。前不久台中市政府對台電祭出罰款、停工、撤照、對負責人移送法辦等,這些行政處分大抵被認為是流於政治鬥爭,台電也已被迫提出自衛性的行政救濟。另者,台電已經以年總燃煤總量減少四成為控管目標,並積極進行污染控制設備之除污效能提升,減少空污排放量。個人肯定台電的治理作為,並建議再持續朝向:1.盡量提高污染控制設備的去污效率,朝向「最低可達成排放率控制技術」水準邁進(空污法第八條,環保署仍未訂定此規定),作為自我要求。2.對PM2.5細懸浮微粒之控制效益,切莫以削減重量來論效益,因PM2.5幾乎是無重量的,因此應力求科技減排極致化,不應以當前技術發展自我設限,才是維護民眾健康的福祉。

今年七月台灣出現破記錄的高溫,故環團不斷的急呼抗暖化、急減碳、氣候緊急行動。經盤點,台灣的幾個最大溫室氣體排放源,包括台電、中鋼、中油、台塑集團、台積電等大型企業,我們呼籲應以減空污、減排碳為自我要求、為其內部治理政策(之一)。以台電為例,雖然目前在燃料調整、發展再生能源、減碳、非核等方面已有所成果,但還是有很大的努力空間,在此更呼籲能源主管機關應提出進度、目標及目前成果,以呼應此次民間、環團的遊行訴求。

我國溫室氣體減量的表現,是全世界倒數第三名的。這陣子環保署及各部會、各部門在檢討第一階段(2020年,降2%,以2005為基準),自詡已達成目標,目前正在規劃設定第二階度目標(2030年,降20%,以2005為基準),對此我們認為,1.這個規劃減量目標是不足的、不夠積極的(以巴黎協定,期2050年達碳中和,即淨排碳為零);2.目前全國的用電、用能量仍在增加,這樣就必需更大幅的減量;3.工業界、營建方面之減碳(節電、節能、提高能源效率)作為,仍有長足改善空間;4.環保署及各部會、各部門的投入努力程度,是大大的不足的,中央政府幾乎完全不重視,這有負全民期待,未來也可能面臨極大的國際壓力及危機,且完全的離棄國家永續發展原則。

我們寄希望於蔡英文總統,把減碳設為國家重大政策、把氣候變遷設為緊急狀態,急速大步努力。建議作法,應以訂定「能源稅法」為優先選項,推動排碳有價及市場化、去除能源補貼等。

(原稿刊登於2020/8/8的《自由時報》自由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