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佳穎

近日中南部天空一片灰茫茫,在台化爭議之後,空汙已經成為國人高度重視的環境議題。2025年要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但又害怕吸入髒空氣,電業法修正如何推動綠能產業發展,成為重要的問題。

根據台電統計,2015年火力發電占78.4%,其中燃煤35.7%、燃油4.7%、燃氣35.1%、汽電共生2.9%,再生能源僅占不到5%。2025年非核家園的目標同時希望再生能源發電達25%,未來不僅要終結核電,也應要創造出一個「非核無煤」的環境。

政院10月提出新版

因為上個會期提出的修法版本引發說明會不足、台電員工抗議等爭議,10月下旬,行政院又提出新的版本。行政院長林全表示,「如無法達到電業自由化,即無法落實推動綠能產業發展…因目前台電球員兼裁判的做法,不可能讓綠能迅速發展。」

時序入秋,限電危機仍沒解除,使得行政院希望加緊電業法修法的角度,希望大幅引入發電業,有助增加電力供應;又怕有圖利財團的疑慮,所以第一階段的修法,將採「綠電先行」,開放再生能源可透過代輸、直供及再生能源、售電業等方式賣電給用戶。能源局主秘李君禮解釋,「如果有人在自己家屋頂設置太陽能板做太陽能發電,自己用不完,未來將允許自己接管線給隔壁鄰居使用,甚至架設更長的輸電線。」

台電仍將壟斷電力市場

李君禮說,「有些生產方並不懂得銷售,或是擔心電賣不出去,依然可以像現在一樣直接賣給台電。」但中經院研究員吳京明表示,「唯有自由化競爭市場,才能促成改革的疑慮」,目前電業法的修正中,完全沒有看到政府要如何創造市場。以致於電業法修法的目標雖然是要創造以一個消費者可以公平選擇、自由使用的市場,但最終可能都還是交由台電來負責。

吳京明歸納主要原因,來自於資訊不夠流通,許多買方和賣方都不具市場操控力,也無法決定價格。台灣有哪些再生能源發電公司,你知道嗎?如果消費者沒有獲得充分的資訊,又如何做出選擇?最重要的是電業法第11條,「輸配電業為電力市場發展之需要,經電業管制機關許可,得設立電力交易平台。」「得」字的意思是台電要不要建設市場都可以,與會的光電公會理事長郭軒甫、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劉志堅都認為應該改成「應」,強制負責輸電的台電公司必須建立電力市場。

另外,電業法修正後,允許發電方自行建設管線,但資本非常高,所以最後都還是會回歸到使用台電的輸電網,屆時,如果要使用台電的輸電網輸電,電廠必須支付代輸費。「現在直接賣給台電還不需要繳這筆錢,這樣有誰要自己賣電?」郭軒甫認為,「綠電未來兩年還不會超過5%,為了鼓勵『綠電先行』,在目標達成之前,應先考慮代輸費優惠或減半,才有公平競爭的可能。」

電業法與你我的關係是能源轉型

「我真的看嘸!」黃淑德剛成立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說出一般社會大眾的聲音。事實上,生活可以離綠電很近。台南社區大學講師林元笠舉屏東彩虹餐廳為例,自去年花費100萬裝加太陽能板,若只計算白天用電量,彩虹餐廳靠太陽能發電所達到的供電自給率高達7成。

彰化縣大城鄉台西村,跟六輕工業區僅隔著濁水溪,也曾經是國光石化的預定地,吹南風的時候,時常遭受六輕的空氣汙染。最近台灣環保聯盟決定在台西村王爺廟裝置太陽能發電設備,過往石化汙染之地,將成為重要能源轉型、綠能發電的示範指標。

電業法修正號稱要做能源轉型,缺乏的是合理的電價公式以及能源教育,以反應並認識各種發電方式的外部成本,例如燃煤產生的汙染、健康成本或是核電的風險。黃淑德說,「雖然我今天什麼都聽不懂,但更證明『能源教育』是重要的」,如果不想要呼吸髒空氣、也不想承擔核輻射與汙染的風險,就必須從了解能源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