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高成炎    台大教授

蔡英文總統出訪巴拿馬,對台灣而言算是一個很大的外交事件。 在新聞中看到長榮公司代表向蔡總統說、聴信政府的話、總是吃虧。 對這說法我目前真的是深有同感 。6月 18日在柬埔寨以電話行騙的台藉嫌疑犯、一樣被遣返到中國去。即便是蔡總統在巴拿馬訪問、在巴拿馬的官方網站上也以中國而非台灣來報導。 看來新政府上台、 對於台灣的國際困境、目前還難有突破、這是可以理解的。 但在內政方面、 例如桃園機場第二航廈 6月14日大雨又漏水。以及環保署6月29日的環評大會的會議結果 、就很令人不解 。

環評委員是舊官僚 、杉原案通過利澤案補件再審,真是「改革無法一步到位」

6月29日 的第299次環評大會 、第一案是26公頃的 台東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開發案、被稱為擴大版的美麗灣案。在外有原住民及環保團體抗議之下,經歷了四小時的審查後,主席李應元署長動用表決。結果是十比七,贊成者多數通過此案的環境差異分析。也就是有條件通過環評。

台東反美麗灣案本人也是積極參與者。且在兩年多前的一次反美麗灣行動中、本人以一支手持的花園小工具,在30秒鐘之內、在美麗灣公司副總經理面前、拆下美麗灣公司的内容不完整的工程告示牌、送法院當作犯罪証據。因為本人「武功高強」在台東還聲名大噪呢。美麗灣案台東縣政府做的環評、最後被行政法院撤銷,其主要的環保界律師、正是今日的環保署詹順貴副署長,不知他對今日的結果 ,有何感想 。


6月29日環評大會的第三案、是我正在努力推動的「利澤地熱電廠開發案」。 在經歷過一年半時間,三次專案小組、兩次專家小組、兩次環評大會後,很遺憾昨天的結論竟然是再送回專案小組補件再審。在本案的審查流程來説也就是說時光倒流了十個月,回到2015年 8月 19日。看到這樣的環評大會審查結論、氣得我想跑到蔡英文總統 、6月30日晚上在LA時的餐會會場、拿著「舊官僚胡搞、新政府何用」的抗議布條 。還好、在吃了好吃的美國牛肉及6月30日清晨在LA機場北邊的威尼斯海灘散步兩小時後、我打消在美國拉抗議布條的念頭、改為以這篇火車文、在台灣英文新聞時事評論發表、來抗議一下。

這一次被要求補件的內容為: 1. 減輕可能的廢熱、廢水、廢棄物、噪音、震動、溫室氣體等;2. 增加環境監控規劃;3. 取得本案斜井穿越土地相關土地管理機關意見;4. 強化可能受影響範圍的公開說明;5. 增加焚化廠區建廠規劃;6. 各季保育鳥類生態調查穿越線比對;7. 提列鑽井過程有害氣體因應對策;8.本案採行鑽探方式的國外實證資料等

其實前面123 三點以前 (2015年7 月2日第2次專案会議、2015年 8 月19日第3次專案会議) 都要求過。第1、2點我們都依照一般環說書的撰寫、而且我們也認為補得相當完整了。但是廖惠珠主席若要雞蛋裡挑骨頭 ,永遠可以要求,説是不完整要再補件。第3項「取得本案斜井穿越土地相關土地管理機關意見」,舆第二次及第三次專案會議的補件要求完全一樣。而在我們在環說書上已經放著各個相關土地管理機關的同意公文。因此在結論上出現這一條要求,我們要問這些環評委員,是因為審到晚上8點累了嗎 ? 怎麼已經解釋過兩次的同樣的問題又出現了呢? 李署長第一次接觸可能不知道,但是綜計處的負責科長、 拜託請不要再跳針的被專案小組廖惠珠主席牽著鼻子走了吧!


這次增加的四五六七八點、我們可來討論一下。如第六項、各季保育鳥類生態調查穿越線比對。在利澤工業區內工廠林立、 各季保育鳥類生態調查穿越線比對,與我們面積0.5公頃的地熱電廠,真的會有關係嗎? 十分令人懷疑 。

 利澤環保女鬥士??
而第四項的「強化可能受影響範圍的公開說明會」倒是可以拿來討論一下。 自從去年8月19日第三次專案小組會議本案未通過後,就有位自稱是「利澤環保女鬥士」的人, 在利澤老街掛了多條「堅決反對利澤深層地熱電廠開發案」的布條。因這些布條被環保局人員拆除,就換成具名五結鄉代表會副主席陳美華。掛到今天。

在2015年11月23日的專家會議及12月23日的環評大會上,陳美華的先生 (掛名是助理) 也有來環保署審查會現場。宜蘭陳歐珀立委的楊姓助理要我與他溝通,我拒絶了。因為我認為, 若環評通過,在動工前我們依法就會辦公開說明會,與地方人士溝通。而且在環說書送件前,2014年11月 21日我們也已經辦了一次送件前公開說明會 ,五結鄉公所當然在通知邀請名單之內。但陳美華副主席卻說他完全不知情、沒有參加 。當然這一次的環評大會既然做出要求,我們開發單位會去五結鄉辦開發案的說明會。我想請教能源國家型計劃(NEP2)橋接溝通小組的是、100 MW深層地熱電廠的建置與民眾的溝通工作、是否也在NEP2溝通小組的工作範圍? 或者NEP2溝通小組,只是溝通三星挖EGS井的異議民眾。


我們一再要求NEP2的三星EGS挖井、以便2016年底興建1MW先導地熱電廠案要先送環評、是因為若比照我們在工業區內建地熱電廠,都受到如此繁複的拷問對待 ,那麼在三星鄉,生產三星䓤及上將梨的農業區、又被公告為「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的三星紅柴林地區、要興建有汚染水源之虞的EGS深層地熱電廠 ,是根本不可能通過環評審查而核准的。因此在三星紅柴林那邊挖井、除了探測溫泉的作用外,只是浪費地熱研究的公帑而已。更何況已挖的一口2260公尺的深井、 又是沒有水沒有溫度 。
 

 

挖一口3000公尺的探測井、請環保署協調NEP2來挖吧

推動本案的目的在以地熱取代核電。而且我認為本案是以再生能源取代核電的最佳方案、因地熱電廠熱源穩定可當作基載。如今卡在環保署推不下去、我們小公司也沒有辦法。例如說廖惠珠主席就曾一再要求,要我們開發單位先挖一口3000公尺的測試井、了解地下結構再通過環評。而我們則是應用既有文獻解釋地下地層結構、並且說明NEP2在2015年的研究調查就是利澤工業區。

在利澤工業區挖一口3000公尺的探測井、中油公司說要一億元。如果真的需要挖,請環保署協調NEP2來挖吧。不是所有在推動地熱的人都說,初期的探測成本及風險應該由政府來承擔嗎? 大家不要只把這個名言掛在嘴上好嗎? 請不要 Lip Service,請在 100MW深層地熱電廠的利澤案落實吧!!

 

環評委員是舊官僚 、杉原案通過、利澤案退回專案小組補件再審,就是蔡英文總統說的「改革無法一步到位」的例子。

 

環保署稽查董總隊不明就裡大耍官威

其實、 這次環評大會結論中最莫名其妙的是環保署稽查董總隊。竟然趁機耍起官威來 。在看到我們簡報上及環說書上、說 2016年3月底已經向宜蘭縣政府報請管理中心建築開工、就說要開罰議處。也不向宜蘭縣政府了解一下是怎麼一回事。

我們蘭陽地熱公司的利澤案是在2014年2月份拿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局審查通過核可,可以免環評的「地熱發電機組試驗性計劃」。核準我們可以挖兩口容量共10MW的地熱井。我們並以此向宜蘭縣政府申請建築執照。經過一年審查才核發建照。以及三個月的審查才報准管理中心開工。這與挖井及電廠建築物無關。開工的部份只是管理中心而已。既然環保署的官員們要發官威、也要先弄清楚狀況再發吧,免得再丟人現眼了 。

我們也順便在此向稽查總隊舉報、NEP2在宜蘭已經挖了十多口地熱井。 其中一口已經挖2260 公尺 、叧外一口2740公尺的深井也將在宜蘭三星鄉開挖, 而且NEP2地熱主軸辦公室並沒有像我們一樣、先取得能源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能源局核准的試驗性計畫呢。這是明顯違法。環保署稽查總隊趕快去稽查制止吧。

依約報開工以免被解除土地租約
其實我們管理中心要報准開工也是很不得已的事。我們在2012年4月申請進駐,9月底簽約進駐利澤工業區。依照利澤工業區管理中心的規定,租地進駐廠商在一年半內要報準開工。否則要解除進駐的土地契約。期限可申請延長半年兩次。
2013年5月24日我在鄭麗君立委辦公室,碰到時任工業局長的沈榮津次長、 他知道我在利澤工業區要興建深層地熱電廠後,非常關心此案發展。不久利澤工業區管理局通知我到工業區開會,說是有工業局的長官要來了解狀況。事實上整個工業區只有我們一家廠商需要做環評。我們要求一年半內要報開工應重環評通過日起算,但是被利澤工業區管理局否決了。

幸好我們早已申請通過地熱電廠試驗性計畫、所以向宜蘭縣政府力爭,經過了一年才拿到建照。申報開工也經過了3個月的申請才通過。使我覺得即使號稱品質保證的綠色執政的宜蘭縣,行政效率也還是很差的。沒想到報開工、免得被土地租約解除後,竟然碰到剛剛綠色執政的中央政府環保署的稽查總隊,大花官威說要議處。拜託、先弄清楚狀況再發威不遲。

李署長、你是環評大會的會議主席、這次被下屬牽著鼻子、將「取得本案斜井穿越土地相關土地管理機關意見」 (其實早已回復過) 列在審查結論的要求中、以及稽查總隊對報開工的議處意見、都列入環評大會的正式紀錄。這可是有損你李署長明察秋毫的政治名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