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

「你是否同意新北市台電公司核能四廠進行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
全國性公投提案聽證會後記者會

核四公投 ­人民作主

前進聽證­ 公平審查

台灣史上第一次全國性核四公投案「你是否同意新北市台電公司核能四廠進行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在7月15日送交12多萬份連署書至中選會,通過連署資格審查,在今 (8/7) 日邁向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召開聽證會的重要階段。

「你是否同意新北市台電公司核能四廠進行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全國性公投提案聽證會於今日上午9時至12時舉行,針對提案內容是否符合「一案一事由」( 公投法第9條第4項 )、「提案內容相互矛盾或顯有錯誤,以致於不能瞭解意涵」( 公投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 )、「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公投法第2條第2項)、「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進行公民投票」(公投法第2條第4巷) 等項目。

對於第一事項「提案內容是否符合一案一事由」,政府方面以其為單一步驟認為並不符合規範,然而本會創會會長施信民教授表示:「裝填燃料棒試運轉得到不同功率的測試結果階段為單一事件」,提案領銜人高成炎教授則強調裝填燃料棒試運轉就是一單一事件,詹順貴律師以法律層面解釋該提案本身具體且特定,故符合一案一事由之原則。

第二項「提案內容相互矛盾或顯有錯誤,以至於不能了解意涵」之事項,高成炎教授於聽證會上表示該提案絕對沒有矛盾,在於本文與理由書上皆是以因為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影響的範圍非常廣泛,應該人民來決定。詹順貴律師提到,本次提案內容即是闡明全民決定是否負荷其可能發生重大災害的風險。

針對「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及「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進行公民投票」,本提案符合上述兩點,主要是基於該提案應為重大政策複決,因為裝填燃料棒進行功率測試,燃料棒在反應爐內即會產生核分裂,核分裂後就會產生核廢料與重大污染。對於後者則根本毫無相關性,因此並不該受到相關限制。

「核四公投、人民作主」,這是台灣社會面對核四爭議的最大共識,也是民主解決重大社會爭議的一個重要實踐。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呼籲行政院公審會正視人民聲音。詹順貴律師更強調政府在審核該提案時,應多以人民作主而非科技專斷為考量,並拒絕少數菁英替台灣人民做決定,並公開透明其審查程序且提供完整資訊,進而讓更多人民掌握自己的權力,對此本聯盟再次呼籲應盡速讓此與台灣人民生命相關之公投提案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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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聯絡人: 全國性核四公投提案領銜人 ­­­­­­ 高成炎 0912-916-000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辦公室主任­­­­­­陳冠儒 0973-07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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