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蓉/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七月一日起「綠色電價」正式上路,計價方式為每度電價附加1.06元,以去年平均電價每度2.89元為準,認購者至少需繳交每度3.95元電費﹔如遇電價調漲費用會更高。對此方案民間反應冷淡,僅十九家企業及幾位個人用戶申請。擁核人士嘲諷環保人士:口口聲聲推再生能源,卻不願多付點電費!­

政府宣稱《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畫》是仿效國際綠色電力銷售制度,透過用電戶自願認購為基礎之「市場機制」,配合2009年起施行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分別從供給面與消費端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其實,「綠色電價」根本就非為推再生能源而生,架構與價格都有問題。

近幾年台灣太陽能面板產量一直高居全球第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也已進入第四年,但太陽能、風發電量相加還不及總發電量的百分之一,太陽光電不到千分之1.5;光電佔比在全球排名第26,不僅輸德、法、希臘,比泰、韓及烏克蘭還少;日本從2012年起才開始以保證躉購費率鼓勵再生能源發展,一年多太陽光電就已佔百分之1.5。台灣再生能源之所以躑躅不前,不是缺技術、缺資金或缺人才,是因為執政團隊迷信「核電是主角,再生能源是丑角」; 獨佔的台電公司發電設備不僅過剩、利用率低還持續擴充,哪容得再生能源電力搶顧客?於是對民間業者設置諸多技術障礙,並不時嚇唬民眾﹕「再生能源昂貴」「再生能源不穩定」…以維持壟斷局面。

這樣背景下為何推「綠色電價」?一是為強化「再生能源昂貴」印象,二是讓不知情的人士誤認「政府重視環境保護」﹔三是認購綠電企業,可獲台電提供綠電購買證明﹔廠商在重視環保議題的國際市場,可藉此彰顯環保形象,降低被制裁的可能; 四是可理直氣壯地批判不認購綠電的企業或個人「偽」環保;最後,台電公司更可因此每年閒閒坐收數億!一舉五得,但都在破壞再生能源發展。

台電是台灣唯一同時擁有生產、輸配與販售電的公司,無論民營電廠賣電或消費者買電都只能透過台電,依台電決定價格買賣;徹底悖離「自由市場機制」!「綠色電價」本身也大有問題;去年風與太陽能共發電近20億度,太陽光電僅17%。以2013年台電收購太陽光電與風力之躉購費率,再生能源平均價格每度3.44元,今年更將降至3.32元/度,只比平均電價2.89元多0.55或0.43元/度;「綠色電價」卻要認購者每度多繳1.06元。如果這不算是暴利,甚麼才是暴利­

得了便宜還賣乖,《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含糊宣稱「或可減少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轉嫁至消費者的再生能源附加費」,根本沒交代收入用途。目前,太陽能與風發電不及總發電量的百分之一,每度成本多0.5元僅影響平均電價半分錢! 過去六七年電價上漲近三成,是受進口化石燃料、鈾價格波動,台電發電設備的過度投資與發電效率差等因素影響,與再生能源毫無干係。

「綠色電價」居心叵測,意在騙取形象、騙錢,不惜戕害再生能源發展,感覺上與金光黨有諸多雷同。差別是:沒被金光黨騙,被讚聰明、不貪心;拒絕認購「綠色電價」卻被罵,只能說騙術高超連批判者都上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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