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高雄市環保局對日月光集團污染停工裁處聲明
針對高雄市環保局對日月光K7廠廢水污染案,做出停工裁處之判決,環保聯盟表示肯定,並再次重申日月光集團必須立即改善污染防治設施、且對於已造成的河川污染與土地污染負起完整整治與復原的責任,且在停工期間日月光集團不得對廠內員工停薪、任意資遣或放無薪假。同時,我們並呼籲政府應更應嚴加督促業者改善違規事項外,也須密切關注員工之權益。
對於這個遲來的停工決定,台灣環保聯盟除了再次肯定高雄市政府以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為重,斷然阻止無良廠商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我們也要強調,環保事務本來就應該是重要地方事務。此次日月光事件讓我們看到地方政府有責無權、中央政府有全無責的荒謬性,導致地方政府不能在第一時間採行斷然措施。此外,地方環保人員人力的不足,多數都是以約聘僱人員進行環境採樣,都是導致這起事實上是長期污染的環安事件,延宕至今才有一個初步的決斷。我們除了要再次督促高雄市政府與其他各縣市地方政府,負起其應盡之職責外,我們更要求中央環保署,必須清楚將相關環境安全的決斷權力,下放到地方政府,讓地方政府有責有權,中央擇要負擔起沈世宏署長所提出的,對於地方政府是否有效執行相關環安檢查,以及相關處分是否確實執行等,進行全力的監督,並提供足夠的人力,如此,地方政府方才會兢兢業業去完成環境安全的相關職責。
而對於環保署沈世宏署長自事件爆發以來的諸多言論,台灣環保聯盟希望沈署長要能堅定其身為台灣環境保護最高行政公職的立場,在面對無良資本家與中央政府內部其他唯經濟發展至上的部會首長的壓力下,依舊堅持對於台灣環境保護的基本職責。不要讓這些無良廠商有可以逃避的空間。同時更應該積極監督全台各地縣市政府,積極清查各縣市內是否也有類似的污染事件,以斷然的措施,讓這些藉由犧牲台灣環境資源來套取個人與企業利益的無良業者,受到應有的懲罰,以力保台灣珍貴的環境資源與人民生活的健康。
最後,台灣環保聯盟要再次強調,提供一個安全無虞、生態永續的生活環境,本來就是政府無可懈怠的職責。日月光事件凸顯的是,政府(從地方到中央)的怠惰與失職。也凸顯了台灣的國家機器在體制上的不足與權責的混亂。台灣環保聯盟懇切呼籲政府,應該正視這些問題,透過此一機會,積極的建立更完善的權責機制,才能確保台灣環境的安全與生態的永續。台灣環保聯盟也會與許多環保團體、公民組織一起持續監督政府,讓世代的台灣人都可以享有一個美麗、安全的生活環境。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201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