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成炎 (環保聯盟反核小組召集人、台大資訊系教授)
政府及台電口口聲聲談核安。其實,核電廠從最初之設計開始,以及整個施工過程中,都有一個未能達到百分之百安全的風險值存在。我在20年前就曾經引用1991年12月份經濟部長蕭萬長所請來的「國際專家顧問小組」替經濟部所做的〈台電核能電廠評估報告〉中的兩個數據:(1)台電1993年的營運目標中,爐心熔毀機率是每年每個反應爐十萬分之五。(2)若加上地震、颱風等外部因素,爐心熔毀的機率為十萬分之十四 (為簡化起見,我們估計時採用十萬分之十五,此改變不影響估計效力),我們假設台灣其他核電廠也是一樣。另外,本人於1993年對爐心熔毀發生率的評估是至少2000爐年發生一次,即萬分之五的機率。這是因為三哩島事件是發生在人類有反應爐運轉後之1700爐年之內,車諾堡事件是發生在累積3600爐年之內。這個兩千分之一的估計值是加上人為疏失後,核電廠發生熔爐的機率是每個爐年萬分之五。而台灣目前六個爐,過一年就是六爐年,若核四在核一除役之前運轉,過一年就是八爐年。依照上面之假設及表一所列出的累積機率,台灣發生車諾堡或三哩島式爐心熔毀的機率是百分之二點六至百分之八點六。
若如台電目前所執行政策,將核電廠壽命由原先30年延長至40年,台灣就有260爐年,加上人為疏失及颱風地震等因素,發生熔爐的機率會超過12%,這是何等可怕!
2007年7月日本新瀉縣柏崎刈羽核電廠附近發生 6.8 級地震,其中的七個機組中有四座停機不能發電至今。2011 年3月福島核災後,有四座廢爐,且日本靜岡縣濱岡核電廠因民主黨政府檢查後發現地震風險過高而直接宣布廢爐。總和而言,日本因地震而廢爐 (包括更嚴重的情況,如氫爆、爐心熔毀)的機會是9/54,即1/6。
福島核災之主因是大地震之後再加上大海嘯。在這事件中我們得知:(1) GE設計的沸水式反應爐,運轉中若全廠停電會發生氣爆,圍阻體整個被炸開,結果是與俄國製造的反應爐一樣,無圍阻體遮蔽大量輻射外洩。(2) 運轉中的反應爐會爐心熔毀甚至熔穿,且受害狀況不易發覺。
(3) 停機檢修中的反應爐因使用過燃料池設計錯誤,會因為冷卻水無法正常循環而過熱蒸發掉,燃料棒暴露於空氣中不只會大量輻射外洩且有燃料棒爆炸危機。也就是說停機檢修中的反應爐不見得比運轉中的安全,甚至威脅的距離更達 200 公里以上。所以美國航空母艦要撤到320公里外海,而240公里外的東京,美國也要進行撤僑,以保障美僑的安全。因此日本前首相菅直人說: 已有「東日本全毀」的準備。
我們若簡化來看,全日本在311福島核災之前有54座核電機組,9座廢爐,三座熔爐,一座燃料池輻射外洩,故其機率各為9/54,3/54及1/54,即約17%,6%及 2%,而日本平均核電廠的使用年齡約25年,故以爐年為單位來計算,則為75/10,000,25/10,000及8/10,000,也就是說,熔爐的機率比世界平均高5倍,而燃料池輻射外洩的機率,也比原估之熔爐機率5/10,000高 1.6 倍,故若以180爐年計算,則台灣發生廢爐的機率為( 1 – ( 1 –75/10,000) 180) = 74 %,爐心熔毀的機率為 ( 1 – ( 1 –25/10,000) 180) = 36%,發生福島式核災 (燃料棒循環水故障) 而大量輻射外洩的機率為( 1 – ( 1 –8/10,000) 180) = 13%。若以核電廠運轉 40年 (260爐年) 來算,則分別為86%,48% 及19%。若從2013年算起,則尚有112爐年,則災害發生率則分別為57%,24% 及 8%。核三非GE所建,屬於壓水式核電廠,核四廠燃料池的設計已經改進,無 GE 原先 BWR 機組的狀況,則核四的80爐年及核三的80爐年扣除後剩下100爐年,則台灣發生福島式燃料池輻射外洩的機率為 ( 1 – ( 1 –8/10,000) 100) ≒ 0.06,即6 %。
爐年 |
每一年發生爐心熔毀之累積機率 |
|||
國際專家1993年評估 |
高成炎 1993年評估 |
福島核災資料 |
廢爐機率 |
|
1 |
0.000150 |
0.000500 |
0.002500 |
0.007500 |
50 |
0.007473 |
0.024696 |
0.117641 |
0.313681 |
100 |
0.014889 |
0.048782 |
0.221443 |
0.528967 |
112 |
0.016661 |
0.054474 |
0.244481 |
0.569654 |
140 |
0.020783 |
0.067623 |
0.295621 |
0.651444 |
180* |
0.026641 |
0.086089 |
0.362731 |
0.742075 |
口口聲聲說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的馬江政府,如果繼續維持現有的核四繼續興建並運轉,核一二三廠使用四十年除役的線型核電政策,即使從今天算起,台灣也要面對如下的高毀滅性風險: (1) 地震廢爐機率達 57%;(2) 爐心熔毀機率達 24%;(3) 北台灣全毀的機率也高達 6%。因此,政府應該要正面對待台灣核電廠出事風險奇高的嚴重問題: 直接宣布核四停建,核一、二、三立即停止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