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環境保護聯盟2013.3.7
今日(3/7)上午國民黨立院黨團公佈其核四公投提案主文為:『你是否同意核四廠停止興建不得運轉』,並稱此案為政府政策之複決案。我們認為此提案主文完全背離事實,荒謬至極。執政黨企圖利用現行公投法高投票率門檻之規定,來否決核四『停建』,為核四『續建』護航之居心昭然若揭。
回顧過去,政府的核四政策從2001年2月14日以來就是核四續建。立法院在2001年 1月31日就通過核四復工續建決議文,反對行政院停建(2000年10月27日)的決定。立法院長王金平和行政院長張俊雄也在2001年2月13日簽署核四復工續建協議。從2001年2月14日核四復工續建以來,行政院和立法院對核四的態度就是續建,從未改變;馬總統和江院長近日也都一再強調續建的立場。
很明顯的,政府的政策就是核四續建並商轉。若要將目前政府的核四政策交付公民複決,其主文應是『你是否同意核四續建並商轉』,這才是真正的政策的複決。
我們強烈譴責國民黨團扭曲公民複決的制度,利用公投法的缺失為核四續建護航的卑劣手段。
我們呼籲社會各界,發揮公民的力量,督促執政黨立委回歸公民複決的正軌,粉碎執政黨的續建核四企圖,為我們的子孫早日建立非核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