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東南亞環境NGOs會議登場,展開跨國環運交流

九月東南亞環境NGOs會議登場,展開跨國環運交流

新的一年,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將與民主進步黨聯合主辦「2017新南向論壇─東南亞環境NGOs會議」,擬於9月2日(六)、9月3日(日)舉辦國際會議,邀請東南亞八個國家(越南、泰國、柬埔寨、緬甸、印度、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的環保團體或學者專家,針對環境保護、能源發展、新南向政策、強化環保交流與合作等議題加以討論。

新南向政策是新政府對外主要的經濟貿易發展策略之一,政策能否成功,有賴於我們在經濟、環境、社會各領域的努力。以環境領域來說,若台灣廠商在東南亞發生如台塑越南鋼鐵廠的污染爭議,不只提高投資風險,妨礙投資機會,也對台灣的國際地位造成負面影響。新南向計畫應避免污染輸出、資源掠奪的弊端,發揮善用資源、提升環境品質的作用,才是負責任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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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近垃圾量增 專家學者商討新對策

原住民電視台【Siku/Talu 立法院】

台東縣面臨垃圾危機,不僅縣內掩埋場幾乎接近飽和,民意也偏向反對焚化廠啟用,其實許多縣市都有迫在眉睫的垃圾問題。環保團體17號在「台灣垃圾政策新走向公聽會」上表示,目前國內焚化廠處理家戶垃圾量是綽綽有餘,而且在《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後,沒有必要啟動台東或雲林焚化廠,而是中央應有效進行調度。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 謝和霖:
各縣市焚化爐在燒完所有生活的垃圾,還有一般事業廢棄物後,其實還有少數縣市他的焚化廠的焚化量不到達他的7成1862噸,也都比這些沒焚化廠的縣市1126頓的清運量還要高。)

環保署在場回應,將根據廢清法第28條跟各縣市環保局溝通,一同訂定調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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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公聽會 環團︰台電壟斷情況未改

〔記者林筑涵/台北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舉辦第二場電業法修法公聽會,學者提出自由化應「一步到位」,更有環團認為行政院版電業法修法後,仍未改變台電壟斷;還有專家代表質疑修法操之過急,扶植再生能源的目標是否如實達到,尚有爭議,應退回政院再修正。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會長劉志堅表示,行政院版電業法強調綠電先行,且台電依第二段修法六到九年執行廠網分離,如此修法後,台電壟斷不變;他建議,應於三年內分割現有綜合電業,否則台電仍維持資源獨占特性。

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許志義提出,「做到廠網分離、公開競價才是真正自由化」,扶植再生能源仍具必要性,建議待綠能發展穩定後再訂定備用容量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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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電業法修法 環團:應加速台電改組

中央廣播電台  撰稿編輯:謝佳興

立法院經委會今天(5日)針對電業法修法舉行第二場公聽會,有環團認為,行政院版本讓台電在修法後,仍壟斷資源,且台電落實廠、網分離的時程過長,恐失競爭力,呼籲應加速改組。有學者則強調,修法應達成穩定供電及合理電價,但若要權衡,相信民眾會犧牲一部分價格彈性,來確保穩定供電。

電業法修法公聽會5日邁入第二場次,正、反雙方專家學者意見多元。其中,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會長劉志堅指出,目前行政院版本強調綠電先行,台電將分6到9年落實廠、網分離,並設控股母公司,他認為這將讓台電維持資源獨佔、喪失競爭力,因此建議加速台電改組。他說:『(原音)在國際競爭上只要你慢個1、2年,事實上你的優勢就趕不回來,是非常關鍵、殘酷的事。所以我們環保聯盟的版本建議,3年之內完成種種的(台電)改組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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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修正草案

電力為我國能源供應之重要環節,於現行電業法管制下,再生能源因無法自由買賣提供給有需求的用戶,及其輸配電線路取得的困難;價格管制下電業無法合理反映成本,導致節能工作推動困難,用戶亦無參與節電之貢獻;同時用戶亦無購電選擇之權利,無法依其需要選購供電來源與種類(如綠電)。在既有電力市場因本法之規定、綜合電業的獨占,導致無法有自由競爭市場環境,投資者亦無法自由進入市場參與電力建設,綠能產業無自由、自主發展環境,這是目前電業法架構的嚴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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