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仁斌學術委員

近期賴政府與台電公司再度釋出「核電重啟」訊號,並搭配「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三大原則。然而,若把這些原則放回台灣現行核能治理現狀來檢視,會發現它們較像是「災害控損」的政治語言,而非能兌現的安全承諾。更精確地說:在制度沒有補強前,任何「核電重啟」討論都只能停留在想像階段。

一、三原則看似完整,實則避開真正問題

席,更使得核廢議題被迫只能停在政治口號層次。

因此,在這些關鍵工作都沒有具體落地前,要把「核廢有解」作為再運轉的前提,等於把未來四十年至一百年的風險交給下一代,既不負責任,也缺乏政策正當性與世代正義。

3. 資訊公開不足,社會共識無從形成

台灣最缺乏的從來不是「民意表態」,而是「可檢驗的資訊」。核安會過往的關鍵審查並未公開逐字稿,異議意見也常被壓縮甚至不對外揭露。在資訊不透明的情境下,任何民調都無法反映真正的社會共識。真正成熟的能源治理,依賴資訊公開,而非政治訊號。因此,所謂「社會共識」當前根本不具備形成條件。

二、設備與工程現實:不是喊重啟就能開機

即便只看設備本身,核電重啟的工程難度也遠比政治語言描繪的複雜。

1. 核二廠已停機多年,設備維護中斷

停機本身就是風險來源。核二廠設備在停機期間無法按原本運轉週期維持保養,故障風險將顯著提高。國際案例顯示,停機數年的核電廠若要重啟,通常需投入3至5年時間、巨額成本進行全系統檢查與更換。若賴政府認真主張核電重啟,是否願意公開完整的設備檢測報告?目前沒有,而未來亦未可知。

2. 核三廠雖仍具部分運轉能力,但耐震與外部危害仍需重新驗證

核三廠位於地震、海嘯風險評估最複雜的南台灣,其既有設計基準已是三十多年前標準。近年板塊活動與斷層研究更新,卻從未納入大規模重評估。重啟前不補做,是不負責任;若補做,時間與成本極高。政治人物是否願意面對這個工程現實?

3. 核廢料議題沒有任何實質突破

台灣至今尚未完成高階核廢料選址立法,沒有任何縣市願意承擔核廢料處置的責任,乾貯只是暫存40年的「中期方案」,不是永久安置。核三若重啟,燃料池最多僅能再容納3到5年的燃料棒,核廢問題會更嚴峻。如果連高階核廢料的基礎法律架構都不存在,要談「核廢有解」只是自欺欺人。政治語言可以忽略核廢料,但工程現實不會。

三、真正的問題不是核電,而是制度失靈

核能政策不該以立場表態為核心,而應回到治理能力。真正攸關公共安全的不是「支持或反對核電」,而是:監管是否獨立?審查是否透明?標準是否清晰且公開?核安報告是否能讓人民檢驗?而現在,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若制度不透明、審查不獨立,任何能源選項都會變得不可信,核電更是如此。

四、政治訊號先行,反而可能讓核電議題更混亂

反覆釋放「可以重啟」的政治訊號,有三大副作用:壓迫審查獨立性,當行政體系已提前宣告立場,專業審查如何保持客觀?營造錯誤期待,使社會誤以為重啟容易?一旦工程現實浮現,政策反轉將再次削弱政府公信力。再者,干擾能源規劃,造成企業投資不確定性。若核電隨政治風向搖晃,再生能源與儲能投資者更難做長期決策。能源政策最需要的是穩定,而不是反覆的政治暗示。

五、結語:沒有制度,就沒有安全;沒有透明,就沒有共識

核電重啟不是喊一喊就能做的事,它需要:透明審查、完整法制、可靠工程檢驗、全國性的資訊公開。台灣目前最缺乏的是「制度」,不是「口號」。在制度沒有補上前,談核電重啟只會讓公共討論更加扭曲,也讓能源治理更加失去社會信任。因此,真正負責任的能源政策,不是喊「三原則」,而是補上三件事:獨立、透明、法治。在此之前,核電重啟都只是政治想像,而不是能源的安全選項。 

原文投書於2025/12/10風傳媒https://www.storm.mg/article/11085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