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謝志誠會長
經濟部於十一月廿七日正式核定台電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核一廠因重要設備多已拆除需重建等多重因素,經評估不具再運轉可行性;而核二、三廠則具再運轉可行性,將同步啟動自主安全檢查以及研提再運轉計畫。兩廠的再運轉計畫預計在明年三月提送核安會,核三廠的自主安全檢查須經同儕審查並獲原廠協助,預計需約一.五~二年。消息一出就有媒體帶風向的解讀「核電有望二〇二七年重啟」。雖然台電董事長曾文生澄清︰「核電廠重啟時程是「一.五、二年+N,非二〇二七年就可重啟。」但「核電有望二〇二七年重啟」似被形塑成定見。
綜觀台電的多次說明及甫於十月八日修正發布的《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關於核電是否重啟的步驟有三︰第一,台電先行就三座核電廠的現況進行評估,了解各廠「再運轉的可行性」?第二,台電就具「再運轉可行性」的電廠啟動自主安全檢查;第三,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提「再運轉計畫」送核安會審查。近日經濟部核定,只是同意台電可開始第二階段的「自主安全檢查」。
台電說明,自我安全檢查牽涉到許多實際必須要操作及檢查的項目,尤其是核島區必須要原設計廠商來協助自我安檢;據了解,核三廠重要零組件的智慧財產權還握在原設計廠商「西屋」的手上,西屋的配合意願及是否趁機獅子大開口?料誰也沒有把握,所以自我安檢要花一.五年至二年僅是最樂觀的預估。至於後續「再運轉計畫」提送給核安會審查,能不能夠重啟?要花多少時間就必須看核安會審查進度和結果來決定。還有頗具共識卻持續互推責任的「環評審查」。
今年十一月七日監察院公布的調查報告《我國各核電廠之耐震能力及後續安全工作等情案》就提醒,若核電廠有重啟的需要,自應根據SSHAC Level 3程序所完成的評估報告,進行核電廠整廠結構體耐震、系統及設備組件老化評估,並對外進行風險溝通,以免引發爭議。
簡單講,目前只是射出第一支箭,第二、三支箭要飛多久?飛向何方?都還是未定之數。在諸多核安疑慮尚待專業審查前,擁核者已經猴急的把「箭靶」端出來,其企圖很簡單,那就是「如果核三廠不能如期在二〇二七年重啟,就可以推責給執政黨的刻意阻擾」。擁核者及藍白政黨就是刻意要累積「相罵本」。
原文投書於12月1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https://talk.ltn.com.tw/amp/article/paper/1734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