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4日核能二廠2號機運轉滿40年,停機、正式走入歷史。部分人士(如和碩童子賢董事長)卻以核電除役後「非碳排發電比重低」,將來出口會被課徵「每年2000-4000億元國際碳稅」倡議核電廠延役。但實情是:台灣核電廠離長斷層很近,甚至就在斷層上;高階核廢滿到無調度空間,極度危險!台灣核電廠根本沒有延役的條件。
2018年2月6日花蓮發生6級地震,房屋倒塌橋樑斷裂,17人喪生200餘人受傷,國人至今印象深刻;肇事的米崙斷層僅8公里長。台灣的三座核電廠坐落在長斷層帶附近,除役的核一廠距百公里長的山腳斷層7公里,剛除役的核二廠離山腳斷層僅5公里,而41公里長的恆春斷層就從核三廠反應爐下通過。越長的斷層錯動時地震更強,災損更為嚴重!
日本以0.6g設計的柏歧岐羽核電廠,2007年7月附近發生6.6級地震,7座機組全壞,直到2011年311地震發生時,還有3座機組沒修好。台灣核一、二、三廠興建時耐震係數僅分別為0.3、0.4與0.4g,早年台電卻不時宣稱可耐7級地震!2013年秋天,馬政府邀請歐盟專家對台灣核電廠進行壓力測試,原能會的國家報告裡寫的耐震係數還是上述數值;到2014年6月三座核電廠居然都完成數倍補強!歐盟專家評估報告於2013年底出爐,特別強調台灣核電廠蓋在軟質岩層上,遇到地震會有放大的作用,台灣核電廠耐震不符合國際最新耐震要求。
台灣核電從開始運轉至今,所有用過核燃料棒(高階核廢)都放在反應爐旁,約四層樓高處的冷卻池裡,核一核二廠冷卻池已然爆滿,完全沒有更換燃料的空間,當然沒有辦法繼續運轉!如今累積的高階核廢密集度在全球數一數二,約是福島核電廠各機組的4-12倍。福島核災發生時,國際最擔心的是反應爐心空的第四座機組,因為氫爆屋頂炸飛,高階核廢池暴露,高階核廢可能因缺水冷卻開始燃燒,高放射性物質將隨風四散甚至可能危及東京;幸運的是高階核廢池一直有足夠的水。日本有不幸中的大幸,臺灣萬一發生核災,未必有這樣的好運。
倡議核電延役的”科技大老”,除了想到產品外銷可能被他國課徵碳稅外,是不是該想想台灣核電廠耐不耐震?這麼多高階核廢要放哪裡,該怎麼放?萬一台灣發生核災,產品會不會受他國抵制(如台灣反對日本福島周邊地區食品進口。比課徵碳稅還嚴重?)台灣是否可能不再適合人居,美麗島變成荒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