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7/6)歐洲議會否決「反對歐洲執委會將核電與天然氣納入永續活動分類」之提案,也就是說,將核電和天然氣列為綠色投資選項。
針對歐盟將「核電」列為綠色投資項目,我們深感遺憾,並予以譴責;我們希望歐盟早日撤銷此一背離永續發展理念且無助於減碳的作法。
天然氣發電因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較燃煤為低,所以被作為從燃煤發電和核能發電轉型到再生能源的過渡性能源,因此現階段將之列為綠色投資項目是有其合理性。但為達淨零碳排,一段時間之後,天然氣之使用必將減少,因此不宜對之過度投資,更不應影響再生能源之發展。
眾所周知,核電危險、昂貴,核廢料難以處理,且有導致核武擴散之虞,而且其碳排放量遠高於再生能源,並不是低碳、永續能源,而是應該淘汰的不永續能源。但核電集團的力量龐大,利用全球減碳的潮流,以低碳為誘餌,大力推銷核電。
在地狹人稠、地震颱風頻仍的台灣,我們沒有發展核電的條件。我們樂見明智的台灣人民去年底否決了核四重啟。我們希望大家能繼續團結對抗國內外擁核的逆流,勇敢、努力進行能源轉型,邁向非核家園和淨零碳排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