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會會長 施信民

很遺憾的,充滿不實訊息得核四重啟公投理由書已隨著公投公報送達投票權人家戶。行政院的意見書對該理由書雖然提出了核廢料處置困難、試運轉測試審查未完成、地質條件有安全疑慮、重啟面臨諸多瓶頸與困難需耗時N+7年等的說明和澄清,但仍有一些不實之處並未澄清。因此,有必要就這些未澄清之處加以說明,以供民眾投票參考。

  一、核四的現況是,建照已於去年底到期,核燃料已於今年三月全部運出,一號機試運轉測試未通過,二號機未完工。

  二、台灣使用核電四十年來並非沒有核電從業人員死傷。事實上,自1978年核一商轉以來,核電從業人員因工安事故有16人死亡,其中核四7人,此外還有71人失能和受傷。
  三、2000年10月陳水扁總統停建核四,大法官解釋是認為有程序瑕疵,並非違憲。
  四、2018年公投第16案是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一項有關核電廠2025年前全部停止運轉的條文,其通過不應被扭曲為民意否決「非核家園」政策。「非核家園」政策規定在環境基本法第23條,該條文明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所以依法政府必須執行「非核家園」政策。公投第16案當時用「以核養綠」來包裝,確實迷惑了許多人,讓他們誤以為是要發展綠能取代核能而同意,但第16案不是針對環境基本法第23條,不是「非核家園」政策的抉擇,不應一再指鹿為馬。

  五、核電不是乾淨無污染的電力。除了產生毒性長達數百至數十萬年的放射性廢棄物(核廢料)外,核電廠也排放廢氣和廢水。核四高聳的煙囪就是在排放核電機組運轉時產生的空浮放射性核種,這些核種都是有害健康的。核種排放到大氣中,擴散到廣大區域,經由沉降落到陸地和水域,進入食物鏈中。放射性物質會經由皮膚接觸、呼吸和飲食而影響人體健康。核電廠排放的溫排水,除熱量外,還含有放射性核種以及化學物質,會污染海洋、影響海洋生態和漁業資源。核二廠出水口海域曾發現畸形魚,核三廠溫排水曾造成珊瑚白化。日本福島核電廠災變後產生100多萬噸的含氚廢水擬排放海洋,引發各界抗議。核四若運轉,廢氣排入大氣,溫排水排入鹽寮灣海域,將影響當地漁業和觀光遊憩資源,以及當地民眾的生存與發展。

  六、核電不是便宜的電力,是國際公認的。核四1992年核定興建至2014年封存,花費預算2838億元,未曾發出一度電,可見其昂貴。

  七、核電不是安全的電力,核電廠會發生重大災變,造成廣大區域的輻射汙染,如1986年的車諾比和2011年的福島核電災變。核四廠區和外海有斷層存在,其耐震度不足,安全改善措施仍未執行。台灣地狹人稠、地震颱風頻仍,沒有發展核電所需的自然和社會條件,承受不起任何一次的重大災變。
  八、核四所在地貢寮區民眾,當然有的會支持核四,但絕大多數反對核四。1994年貢寮鄉舉辦的核四公投,投票率58%,不同意者高達96%。這樣的反核心聲,如果說是被環保團體洗腦愚弄所致,其實就是敵視環團和歧視貢寮鄉親。   貢寮鄉親數十年來的反核四心願,期待本月18日全民可以幫忙達成,這也可使台灣早日邁向非核家園、永續台灣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