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擁核幫提出「重啟核四」之公投案,中選會也在去年2019.12.13公告成案要在2021年8月公投。細讀該案理由書,真是荒謬無比,且中選會也沒就此案辦理聽證會。這樣的行政處份及作業,中央政府中選會運作竟是如此低劣的行政品質!對「公投法」的功能及運作,真是極嚴重的考驗。細讀「重啟核四」之公投案理由書,竟是如此荒謬無比,中央政府中選會竟讓其通過、成案。對反核運動來講,對該理由書的駁斥,是多麼重要的事呀!。
對於該「重啟核四」之公投案之理由書之內容,很明顯的不實、不當、恐有違法之文字論說,竟然中央選委會審查(,不管有沒有實質審查、或常態的行政作為考量、或公益之衡量等),會通過這樣的提案(主文+理由書)、及公告此公投案成立,真是匪夷所思。
該公投提案之「理由書」內容所陳述,諸多與事實不符事實或不當。一者,失其對本公投案之論述能力,爰無法支持其「主文」所主張;二者,對虛偽、不符事實之陳述,對於公眾者恐影響公益、形成造謠或假新聞,對私人者,恐有譭謗個人、影響權益情事。尤有進者。中選會若在所印「選舉公報」上原文照登及發布,無疑等同政府對此論述認可及背書;所印、發送至約一千三百多萬公投選民之數百萬份「選舉公報」,於其上散布此不實、不當之(理由書之)言論,恐導致政府帶頭散布不實和不當資訊的嚴重後果,恐將大大影響公眾利益、及個人利益。
以下對本案理由書不當之處及駁斥,簡述如下,
1.在第一節、第一段,言「…這是台灣使用核電四十年來,惟一造成人命死傷之事故。」
說明:這是不正確說法。查核電廠興建工程,工安死亡事故,自1978年(核一廠1號商轉)至2019年,依原委會資料,至少是工作人員傷亡統計有員工22人傷,2人死亡;承包商部分,共有25人受傷,1人死亡。至於核電廠運轉操作、維護施作過程,受到輻射曝露而(逐漸地)傷亡,更不庸贅述。這就類如說,「車諾堡核災變事件,沒死半個人」一樣的荒謬。
2. 在第一節、第三段,言「2014年,核四通過系統試運轉測試,…」
說明:這跟本是假的說法。中選會原怎能不向原委會查證此說法是真是假?
3. 在第三節、第一段,言「…美國的核廢料處理技術,連放射性更高的運用核廢料都能處理,怎可以說核電廠廢料都無法處理,顯然在核四案上故意做誤導。…」
說明:美國內華達州的尤卡山核廢料處理場,於2011年歐巴馬總統任內終止該計畫、停止撥款。目前美國各核電廠的廢料只能暫放核電廠內,或暫運往新墨西哥州的核廢料隔離先導廠(Waste Isolation Pilot Plant)暫存。美國境內目前仍缺少一個能確保長期(數萬年)安全的核廢料處置廠。核廢料最終處置問題,連美果自身也還沒妥處、解決,或是說還沒有答案。只是人家國家大,總有地方可可以先找個地方暫放。
4. 在第四節、第二段,言「…全國民意支持核能。…」
說明:此段話是有所爭論的。
5. 在第四節、第三段,言「…民進黨顧問楊木火散布多年的謠言。…」
說明:楊木火君已提自訴。
6. 在第五節、第一段,言「…根據中央地質調查所《核能電廠的區域地質概況》,核四地質區未發現活動斷層,最近的活動斷層為山腳斷層,遠在35公里之外。…」
說明:此已有台大陳文山教授、海大李昭興教授提出最新調查報告佐證,有多條斷層或活動斷層通過核電廠或其週邊。
7. 在第六節、第三段,言「…核四無疑是更便宜、更快速、更乾淨、更安全的選則。…」
說明:此種說法是頗不真實的。核電廠會產生CO2、放射性核種(廢氣、廢水中含有)、核廢料,以及恐發生重大災變,不安全、不乾淨、不經濟,也不是解決空污及溫室效應的方法。
鹽寮反核自救會
台灣環保聯盟 2020.11.13
》》媒體報導:
1.公視:「重啟核四」公投案成案 反核團體表不滿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00059
2.中央廣播電台:反核團體質疑重啟核四公投案理由書諸多不實 要求重開聽證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84616
3.環資:民團批「重啟核四」公投理由書多處不實 中選會應重辦聽證會
https://e-info.org.tw/node/228016
4.中央社:民團指重啟核四公投理由書不實 應重辦聽證會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011130171.aspx
5.聯合報:民團指重啟核四公投理由書不實 應重辦聽證會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012678?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1-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