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說明:

  1. 〈2020總統、立法委員選舉「環保團體共同訴求」意向調查〉原始文件請按此
  2. 已回覆之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意見詳列於後)
  3. 已回覆之立委候選人──

  • 台澎黨14位:撒卡伊、宋柏澄吳青木唐宇姮孫蓬逸張馨云馮家芸劉哲嘉劉銀鬃鍾林芷綸(以上為區域候選人)、鄭自才黃聖峰楊神龍林碧如(以上為不分區候選人)。
  • 民進黨13位:江永昌李昆澤林岱樺洪宗熠陳亭妃陳瑩鄭運鵬鄭寶清賴瑞隆蘇治芬(以上為區域候選人)、吳玉琴洪申翰董建宏(以上為不分區候選人)。
  • 台灣基進9位:洪正陳柏惟顏銘緯(以上為區域候選人)、成令方陳奕齊吳欣岱陳冠榮何澄輝李雨蓁(以上為不分區候選人)。
  • 時代力量9位:陳惠敏高鈺婷林佳瑋賴嘉倫(以上為區域候選人)、陳椒華翟本喬吳佩芸白卿芬趙芸菁(以上為不分區候選人)。
  • 台灣維新7位:王金山朱智德吳文凱李建輝翁語含曾楷耀黃兆呈(以上為區域候選人)。
  • 台灣團結聯盟7位:潘建志周倪安劉一德蔡以新潘厚勳歐陽瑞蓮高基讚(以上為不分區候選人)。
  • 綠黨6位:余筱菁張曜羣(以上為區域候選人)、鄧惠文高成炎李菁琪張竹芩(以上為不分區候選人)。
  • 親民黨1位:李鴻鈞(以上為不分區候選人)。
  • 無黨籍4位:林昶佐洪慈庸張怡孫博萮(以上為區域候選人)。
  • 以上70位立委候選人的個別補充意見詳列於後。
  1. 除了候選人的個別回覆,綠黨與台澎黨並另就相關訴求說明其政見,或提供補充意見,詳見附件一、二。
  2. 本次立委大選可謂參選爆炸,區域、原住民與不分區共有19個政黨、650位候選人投入選戰,參選人數打破紀錄。本調查自12/13起,除了以電子郵件聯絡各黨(未公布電子信箱者除外)、傳送到部分候選人臉書,並以紙本遞送到現任立委爭取連任者(共88位)之國會辦公室。然而,不少政黨及候選人顯然不重視環保(部分現任立委的助理則以「候選人都在跑選區,很難遇到或討論」等理由掩飾),因此,每位回覆的候選人,均值得肯定。
  3. 期待尚未回覆的候選人能盡早回覆。也請各地關心環境的民眾敦促選區候選人積極回應。──下載〈2020總統、立法委員選舉「環保團體共同訴求」意向調查〉網址:
    https://www.tepu.org.tw/?p=17389
  4. 本調查結果將公布於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網站和粉絲專頁,並隨時更新。請選民參考候選人回覆環保團體共同訴求的情形做出投票的抉擇,支持友善環境的候選人。

候選人意見:

  1. 蔡英文:該候選人並未直接填寫意向調查表,而是以以下政見回覆──

一、能源政策方面,在蔡總統的執政下,將會堅守非核家園的政策方向,核一核二核三不會延役,爭議最大的核四也不會重啟運轉。執政團隊也將會繼續全力發展再生能源,2025 年將會已總發電量的20%為目標,從2025年到2035年之間會再增加10G的離岸風電,光電、生質能、地熱等發電也會積極推動,滾動修正政策目標,也將加速儲能與智慧電網的佈設,讓電網能夠容納更多的再生能源。另外,提升能源效率與節能也會持續精進,在產業與住宅用電上提高效率,擴大需量反應計劃,把需求面管理做好。執政團隊也會以外部成本內部化的原則,進一步檢視目前的能源價格與相關機制。
二、在公害方面,環保主管機關將會依法懲治違法的各種排放,管制污染濃度達到環境品質標準,與廢棄物運送和堆置,並以循環經濟之概念規劃生產、回收與循環再利用,減少廢棄物。
依照國土計劃法與相關法規,管理土地使用,恢復國土使用秩序,避免土地使用功能錯置,並依法保護農地和減少農地污染,提高糧食自給率。同時,也將加強自然環境與自然資源之保護,做好保育工作,透過各層級保護區之劃設,和公私機制的協力,保護棲地、生態多樣性與瀕危物種,防止濫墾濫伐與違法捕獵。增加與維護都市綠色空間,和提高大眾運輸工具與自行車等綠色交通的規劃,減少私人運具,並減少水泥化工程,讓都市環境也能呼吸。
三、水資源管理方面,強化污水處理系統之量能,提高納管率,並做好再利用之軟硬體措施。
針對氣候變遷,行政院已成立能源及減碳辦公室,接下將檢討第一期階段管制目標的執行狀況,公佈階段管制目標第二期的行動計劃,以達成台灣的減碳承諾,而未來也會在強化利害相關人在政策與計劃的參與。同時,也會做好氣候變遷情境的評估,以此規劃防災、防洪患、救災的調適計劃。
以循環經濟為原則,推動產業綠化,尤其推廣綠色採購與企業社會責任為目標,提高生產的資源使用效率與再利用率,減少產業所使用的能源、水資源、造成的廢棄物與污染。
執政團隊透過環境與氣候政策,參與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讓台灣做出國際貢獻,並讓社會大眾更了解這些努力與相關規範。另外,目前也已著手規劃公投電子連署機制,在測試完備後會盡快實施,降低公民參與公投機制的門檻。

  1. 宋柏澄(台澎黨/台中市第三選舉區):全數同意。
  2. 吳青木(台澎黨/高雄市第七選舉區):全數同意。
  3. 唐宇姮(台澎黨/台南市第六選舉區):全數同意。
  4. 孫蓬逸(台澎黨/高雄市第四選舉區):全數同意。
  5. 張馨云(台澎黨/桃園市第二選舉區):全數同意。
  6. 馮家芸(台澎黨/屏東縣第二選舉區):全數同意。
  7. 劉哲嘉(台澎黨/高雄市第六選舉區):全數同意。
  8. 劉銀鬃(台澎黨/彰化縣第三選舉區):全數同意。
  9. 鍾林芷綸(台澎黨/苗栗縣第一選舉區):全數同意。
  10. 撒卡伊(台澎黨/山地原住民選舉區):除25.同時勾選同意與不同意,餘全數同意。
  11. 鄭自才(台澎黨/不分區):除22.23.未勾選外全數同意。
  12. 黃聖峰(台澎黨/不分區):除25.同時勾選同意與不同意,餘全數同意。詳附件二。
  13. 楊神龍(台澎黨/不分區):全數同意。
  14. 林碧如(台澎黨/不分區):除以下一點外全數同意──
    25.不完全同意(看到2018公投的慘痛教訓後開始思考整體環境)
  15. 江永昌(民進黨/新北市第八選舉區):全數同意,並加注以下一點意見──
    4.另對營業用車應有補貼政策。
  16. 李昆澤(民進黨/高雄市第五選舉區):全數同意。
  17. 林岱樺(民進黨/高雄市第四選舉區):除以下兩點外全數同意──
    4.待有社會共識。
    5.待有社會共識。
  18. 洪宗熠(民進黨/彰化縣第三選舉區):全數同意。
  19. 陳亭妃(民進黨/台南市第三選舉區):除以下兩點外全數同意──
    4.配合朝野黨團以及團體專家、政府意見之共識,並將之作為優先問政參考。
    6.配合政府現行查察制度、機制運作。
  20. 陳瑩(民進黨/平地原住民選舉區):除以下一點外全數同意──
    23.目前野保法尚不符原基法精神。
  21. 鄭運鵬(民進黨/桃園市第一選舉區):全數同意。
  22. 鄭寶清(民進黨/桃園市第四選舉區):全數同意。
  23. 賴瑞隆(民進黨/高雄市第八選舉區):全數同意,並加注以下一點意見──
    5.支持此修法方向,內容再研議。
  24. 蘇治芬(民進黨/雲林縣第一選舉區):全數同意,並加注以下兩點意見──
    4.需注意偏鄉交通不便,在部分狀況下,隨油徵收有但書。
    5.需顧及收入、所得及考量偏鄉差異等,有專章給予保障。
  25. 吳玉琴(民進黨/不分區):全數同意。
  26. 洪申翰(民進黨/不分區):全數同意。
  27. 董建宏(民進黨/不分區):全數同意。
  28. 洪正(台灣基進/金門縣選舉區):全數同意。
  29. 陳柏惟(台灣基進/台中市第二選舉區):全數同意。
  30. 顏銘緯(台灣基進/台北市第八選舉區):全數同意。
  31. 成令方(台灣基進/不分區):全數同意。
  32. 陳奕齊(台灣基進/不分區):全數同意。
  33. 吳欣岱(台灣基進/不分區):全數同意。
  34. 陳冠榮(台灣基進/不分區):全數同意。
  35. 何澄輝(台灣基進/不分區):全數同意。
  36. 李雨蓁(台灣基進/不分區):全數同意。
  37. 林佳瑋(時代力量/桃園市第三選舉區):除以下四點外全數同意──
    4./5.部分同意,支持國營事業外部成本透明化,並從國營事業優先試辦內部碳定價,逐步要求企業揭露。
    25.部分同意,支持盡速實施電子連署制度。
    26.部分同意,支持改善環境公益信託、賦稅不公相關法規,避免成為財團避稅天堂。
    【其他補充意見】
    我的環境正義:
    首先,桃園的藻礁需要正義,要求中央代行啟動「大潭藻礁自然地景審議」並請政府投入藻礁研究,讓臺灣人可以知道我們如此珍貴的生態系!
    其他政見提出「推動水源保護區管理及精進空汙法規」、「檢討廢棄物管理法規、推動掩埋場相關制度」、「修正礦業法 告別霸王條款 守護山林」、「落實非核抗暖減煠,接軌國際氣候變遷標準」、「公私協力建構空氣環境監測,溯源排放管理」、「加強國土保育及海洋保育」等六大政策,期盼透過制度面的改革,為台灣人守護健康環境。
    我的動物正義:
    桃園龍杰虐犬案後,我們召開記者會要求將「動物訓練所」、「動物美容學校」及「比賽玩家」納入法規內定期稽查,期望阻止不肖業者違法亂紀;同時也要求動保評核機制應公開透明。
    其他支持「動物保護」入憲;法制化動物傷害慰撫金、動保警察制度、動物人道救援、動物科學應用資訊公開與資源分享、實驗動物獸醫專業養成、畜禽魚類友善生產系統、蔬食推廣法制化。
  38. 高鈺婷(時代力量/新竹市選舉區):
    4./5.部分同意,支持國營事業外部成本透明化。從國營事業優先試辦碳定價,逐步要求企業揭露。
    25.部分同意。支持盡速實施電子連署制度。
    26.部分同意。支持修法改善環境公益信託賦稅不公之法規,避免成為財團避稅天堂。
  39. 陳惠敏(時代力量/高雄市第七選舉區):全數同意,並加注以下十七點意見──
    1.非核家園是長期運動目標,永續綠能才是長久之計。
    2.將節能義務入法。
    4.需配套其他提出質疑的解決。
    5.確切界定管制汙染源頭,避免重複課稅又能有效徵收,協助產業轉型。
    7.降低垃圾量是長期目標,循環經濟是方向。
    9.國土計畫不能紙上談兵。
    10.保護集水區、水源區在高雄格外重要。
    11.食物、農地是立國之本。
    12.帶入建築及工程領域。
    14.汙水納管率對老舊社區推動困難,更需公共協調討論來解決。
    15.共享經濟是增加便利&經濟價值的方式。
    16.公部門以身作則,私部門提高誘因獎勵。
    19.目前部分中小學已執行,向上至大學也可推動。
    20.積水及水患處理考驗一個城市的水文治理能力。
    21.設定目標來逐步達到及檢討,能有效完成。
    24.公共知識、普及教育傳遞。
    25.電子連署於現行公投法已有,應催促中選會履行承諾,完成建置。
  40. 賴嘉倫(時代力量/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除以下一點外全數同意──
    25.部分同意。支持電子連署制度。
    【其他補充意見】
    5.支持從國營事業優先推行,再進行企業揭露。
  41. 陳椒華(時代力量/不分區):全數同意。
  42. 翟本喬(時代力量/不分區):全數同意,並加注以下四點意見──
    4.燃油成本之計算應加入外部成本,充分反映。
    5.各種能源皆應計算其外部成本。
    25.立案限制應加強實質障礙之減少
    26.同時應加強公益信託之監督,以免成為逃稅管道。
  43. 吳佩芸(時代力量/不分區):除以下四點外全數同意──
    4./5.部分同意,支持國營事業外部成本透明化,從國營事業優先試辦內部碳定價,逐步要求企業揭露。
    25.部分同意,支持盡速實施電子連署制度。
    26.部分同意。支持修法改善環境公益信託賦稅不公之相關法規,避免成為財團避稅天堂。
  44. 白卿芬(時代力量/不分區):除以下四點外全數同意──
    4.部分同意。支持國營事業外部成本透明化。
    5.從國營事業內部優先試辦內部碳定價,逐步要求企業揭露。
    25.部分同意,盡速實施電子連署制度。
    26.支持修法。
    【其他補充意見】
    20.修改災防法。
    21.溫室氣體排放法須訂定具體目標。
  45. 趙芸菁(時代力量/不分區):
    4./5.部分同意,支持國營事業外部成本透明化,從國營事業優先試辦內部碳定價,逐步要求企業揭露。
    25.部分同意。支持盡速實施電子連署制度。
    26.部分同意。支持修法改善環境公益信託賦稅不公之相關法規,避免成為財團避稅天堂。
  46. 王金山(台灣維新/嘉義縣第二選舉區):全數同意。
  47. 朱智德(台灣維新/台中市第八選舉區):全數同意。
  48. 吳文凱(台灣維新/桃園市第二選舉區):全數同意。
  49. 李建輝(台灣維新/高雄市第六選舉區):全數同意。
  50. 翁語含(台灣維新/台南市第六選舉區):除以下一點外全數同意──
    11.農地閒置太多了,必須變(耕)更使用。
  51. 曾楷耀(台灣維新/新竹市選舉區):除以下一點外全數同意──
    1.核四興建待綠能穩定在(再)實行。
  52. 黃兆呈(台灣維新/高雄市第四選舉區):全數同意。
  53. 潘建志(台灣團結聯盟/不分區):全數同意。
  54. 周倪安(台灣團結聯盟/不分區):全數同意。
  55. 劉一德(台灣團結聯盟/不分區):全數同意。
  56. 蔡以新(台灣團結聯盟/不分區):全數同意。
  57. 潘厚勳(台灣團結聯盟/不分區):全數同意。
  58. 歐陽瑞蓮(台灣團結聯盟/不分區):全數同意。
  59. 高基讚(台灣團結聯盟/不分區):全數同意。
  60. 李鴻鈞(親民黨/不分區):全數同意。
  61. 余筱菁(綠黨/新竹縣第一選舉區):全數同意,另提相關政見如附件一。
  62. 張曜羣(綠黨/山地原住民選舉區):全數同意,另提相關政見如附件一。
  63. 鄧惠文(綠黨/不分區):全數同意,另提相關政見如附件一。
  64. 高成炎(綠黨/不分區):全數同意,另提相關政見如附件一。
  65. 李菁琪(綠黨/不分區):全數同意,另提相關政見如附件一。
  66. 張竹芩(綠黨/不分區):全數同意,另提相關政見如附件一。
  67. 林昶佐(無黨籍/台北市第五選舉區):除以下一點外全數同意──
    25.原則同意減少限制,但有關人權議題應謹慎,不宜使用投票決定人權。
  68. 洪慈庸(無黨籍/台中市第三選舉區):全數同意。
  69. 張怡(無黨籍/屏東縣第二選舉區):全數同意,並加注以下兩點意見──
    1.須有合理可行配套。
    2.有條件同意。
  70. 孫博萮(無黨籍/宜蘭縣選舉區):除以下兩點外全數同意──
    4.燃料費正名道路使用修建養護費,落實使用者公平付費,費用依哩程與重量徵收。
    25.支持盡速實施電子聯署,但提案立案門檻降低有利有弊,須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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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記者會發言稿:

  1. 環保聯盟創會會長 施信民

環保聯盟長期以來針對總統、立委、縣市長選舉,會夥同環保團體提出環保訴求,要求候選人承諾或表示同意與否的意見。針對2020的總統和立委大選,我們也提出訴求請候選人表示意見。很遺憾的是,以前主要政黨的總統候選人都會回覆,但這次只有蔡英文總統回覆;我對韓國瑜和宋楚瑜至今未回覆感到失望。
本次的環保訴求的總目標是謀求台灣永續發展,共有八大主題、二十六項訴求。這八大主題包括:節能減碳與再生能源推動、公害防治、國土規劃與環境資源管理、基礎生活設施、綠色生產與消費、生態保育、氣候變遷因應、民眾參與等,都是當前重要的環境議題。我們提出這些訴求,是要為無聲的環境發言、要為台灣人民和後代子孫籌謀,避免環境污染與破壞,以免環境反撲、危及人民的生存和發展。
我們請候選人對這些訴求表示意見,是希望他們正視這些訴求,並能採納為其政見,若能當選未來可以落實執行;更重要的是,希望可以讓選民知道候選人對環保政策的意向,以作為投票的參考。
在此呼籲尚未回覆的候選人早日回覆,善盡向選民揭露政見的責任。
在此也要呼籲作為國家主人的選民,要珍惜這次大選的機會,支持對環境友善的候選人,為促進台灣的永續發展盡一份力量。
     2.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會長 劉志堅
台灣環保聯盟偕不少環團共同進行本次「立委、總統的環保政見意向調查」,其背景、結果概要說明如下:
我們觀察台灣的環境問題仍甚嚴重,且環境問題不斷衍生、變廣、變更國際化(如氣候變遷議題、核廢料問題……),我們趁此意向調查機會把問題問清楚,也期待各候選人得以說明、表達。本次我們擬了含括八大主題、計26項訴求(見調查表),基本上,我們是以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內容做基楚,涵蓋「永續發展」議題的各面向。本次選舉是中央層級的選舉,所以所談的宜屬政策面的、全國性的施政,且是引領國家未來走向。就立委的職權,其監督施政、訂定法令,就總統職權言,更是統帥中央政府、也引領地方政府之行政施政作為。相對上,立委代表民意,有監督「政府」施政的功能及立場。
我們對回應者表示感謝及肯定,並原樣呈現其意向。
社會上、各環團間,在環保及能源、永續方面,較頻繁被問到、關心的議題有:核能是否發展?如何發展再生能源、能源轉型?氣候變遷如何因應?空氣污染如何因應?礦業法修法?大潭藻礁?等。各候選人的回應,以民進黨蔡英文總統的回應,較簡要及完整,以及綠黨、台灣基進黨回應也較完整、詳細。
總統所提的國家前途施政政見或意向,指示著我們國家的未來方向及企望,但國民黨及親民黨都沒回應,僅民進黨有回應,予以肯定;我們對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市長沒回應、親民黨候選人宋楚瑜先生沒回應表示甚為失望。
對於民進黨蔡英文總統的施政主張,「堅守非核家園的政策方向,核一核二核三不會延役,爭議最大的核四也不會重啟運轉。執政團隊也將會繼續全力發展再生能源,2025 年將會已總發電量的20%為目標,從2025年到2035年之間會再增加10G的離岸風電,光電、生質能、地熱等發電也會積極推動……」的聲明,表示肯定。爰對蔡英文總統將於下任執政下,續推「非核家園」、及「能源轉型」的政策決心,表示支持,本次總統大選樂予推薦,請大家一齊投票支持。並且,後續我們並將監督此「綠色施政」政見之落實。
  3.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理事長 高茹萍
TRENA期待小英總統更勇敢、推薦所有同意及支持再生能源訴求的候選人!
針對2020總統、立委候選人在我們提出再生能源的訴求:
「3.鼓勵再生能源發展,全國再生能源發電量逐年遞增,2025年發電量再生能源占比達20%(國家已訂目標),2030年達35%,2050年達95-100%。」
提出此訴求的主要原因,依據官方提供的資料及數據,我們可以看到台灣的再生能源以國家能源政策配比目標2025可達到20%為基礎,2030年僅以風力發電加上太陽光電的發電量應可達到30%,若積極發展地熱、生質能及加速儲能及智慧電網之布設,2030年目標35%應可達到,至於2050年希望能達到95%~100%的目標是根據REN21(Renewable Energy Policy Network for the 21st Century)於2018年發布的《Renewables 2018 Global Status Report》關鍵報告中,指出將近有150個國家提出該國的再生能源目標外,可以發現約有六成的國家已設定2020-2025須達成的再生能源目標,有三成左右的國家將2050年設為使用100%再生能源做為目標。台灣在2016年小英總統執政後再生能源的發展非常積極快速,相信在台灣離岸風力、太陽光電、地熱、生質能……等再生能源的發展經過學習曲線成熟後可望在亞太再生能源市場扮演再生能源開發經驗輸出國的角色,因此我們期待2020的蔡英文總統可以延續2015年選舉期間,再生能源在台灣的發展剛起步的階段就提出2025年20%再生能源佔比的政策,在此國家能源政策配比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勇敢的提出我們的再生能源建議目標。
     4.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祕書長 陳瑞賓
本會聯合眾多環保團體,10餘年來推動環境公益信託運動,透過民間保護區的建置,保護台灣的森林海洋和濕地。一直遇到信託法及所得稅法間的矛盾,獨厚不具保育專業的信託業者免稅,而真正守護環境的環保團體反而面臨被大量課稅的問題。目前,信託法修法已在今年12月中旬完成黨團協商,進入二讀,但卻在財團壓力下而卡關。我們希望立法院能在這最後的關頭,完成三讀修法,引領台灣社會進入公私協力,共同保護環境的新時代。也在此對目前回覆本訴求的總統及立委候選人表示肯定和感謝,並期待這些候選人在當選之後,能盡快採取具體的行動,針對本會聯合眾多團體共同推動10幾年的第26條展開修法和政策的配套措施,共同推動民間保護區,修法改善環境公益信託賦稅不公之相關法規,促進公私協力,保護森林、海洋和濕地。
    5.台灣環境輻射走調團 召集人 林瑞珠
我主張除了核電不延役之外,核四盡快轉型成燃氣發電或綠電園區,不要讓核電幫繼續把核四當炒作議題的提款機。還有,蘭嶼核廢料對達悟是不可承受的高污染與健康風險,但對比三個核電廠內貯存的核廢料卻是小巫見大巫,所以應盡快物歸原處,這不僅是族群壓迫的問題,更是輻射安全的考量,核一、核二、核三都建有負壓、機器手臂設備的低階核廢貯存場,管理成本比蘭嶼核廢場低太多,但輻射安全更有保障,所以應該盡早送回核電廠。蘭嶼核廢料每一桶都有登記出處,要送回原本的核電廠一點都不難,主要是經濟部、台電、原能會不作為,未來應積極與核電廠所在地居民加強溝通,切勿持續消極不作為。
     6.社團法人野薑花公民協會 理事長 陳雪梨
再生能源作為一種新興產業,在台灣推動的過程中,不免會遭遇到許多困難,這些困難往往與法規不夠周延或需要跨部會協調有關,很難循規蹈矩找到一套SOP去解決問題。這時就很需要代表民意及公民力量的立委及時介入,提供必要的協助。過去有幾位立委,如蘇治芬委員、陳曼麗委員、吳玉琴委員、賴瑞隆委員、余宛如委員,對綠能產業在能源轉型過程中遭遇到的種種問題,都能不遺餘力提供協助,對台灣再生能源的進展有很大貢獻。希望明年的第十屆立法委員也能秉承這種精神,繼續作為再生能源產業的後盾,協助能源轉型的工作者披荊斬棘,繼續前行。
    7.桃園在地聯盟 召集人 潘忠政
由台灣最資深的環保團體-台灣環保聯盟,在這次中央大選對候選人做環境保護意向調查回應的數量如此稀少,令人感嘆。對台灣未來的環境問題,我個人一向悲觀,但說實在的也不意外;因為候選人素質不一,對某些候選人來說,題目這麼多,看了就頭痛,遑論思考答題寫回應。
在這次問卷裡與我們正在搶救的大潭藻礁相關的項目,我藉此說明並呼籲相關簽署的候選人一起來搶救。
一、桃園藻礁是重要的海岸濕地,甚至學者直言有世界自然遺產價值,符合第三大類的環境資源管理要項。
二、藻礁是有固碳功能的藍碳生態系,有遏阻氣候變遷惡化的功能,符合第六大項的氣候變遷議題。
三、大潭藻礁發現本土一級保育類物種-柴山多杯孔珊瑚,今年也有瀕危的台灣白海豚現蹤,符合第七大類的生態保育項目。
基於以上,我誠懇呼籲這次有回應的蔡總統和30多位立委與我們共同努力,一起把在虎口的大潭藻礁搶救出來。
     8.看守台灣協會 祕書長 謝和霖
許多環保問題,源於執法效率不彰或管理機制出問題,比如地方環保機關無經費清理找不到主的非法棄置廢棄物,即使找得到主,也無法在第一時間執行假扣押,而使得污染行為人脫產逃避清理責任;另外回收市場近年來陸續受到原物料價格下跌、中國禁收洋垃圾以及中美貿易大戰的影響,而相當低迷,急需環保署打強心針,調高公告應回收物的補貼費率,但環保署卻步履緩慢,至今所採的因應作為成效也相當有限。至於在兩大黨都偏右的情況下,長久以來我國的經濟發展都不注重資源有限這個事實,而欠缺環境資源或生態涵容能力總量管制的概念。這些都亟待有好的立委進入國會,強化環保法規與監督環保主管機關執法情形。希望選民可以仔細檢視各候選人的環保政見,讓對的人進入國會,對於那些明顯政策買票、強調建設而不重視環境品質與永續發展的候選人,更要以選票唾棄。
【附件一】:綠黨回覆意見
2020 總統、立法委員選舉「環保團體共同訴求」候選人意向調查
綠黨全體候選人擔任第十屆立委期間,願意落實以下承諾:

  1. 支持撤銷核四計畫,支持核一、核二、核三廠不延役,認同推動「非核家園」政策。

候選人回覆:贊成。另支持核四廠址改地熱發電,蘭嶼核廢料送回本島核電廠內,高階核廢料送回美國處理,永遠不發展新核電。

  1. 推動節能、節電,全國每人平均用電量逐年遞減,每年減少1%以上。(以2018為基準年)

候選人回覆:贊成。另支持推動產業用電大戶離峰儲能、加速汰舊能源效率過低家電,取消產業用能源價格與財稅補貼。

  1. 鼓勵再生能源發展,全國再生能源發電量逐年遞增,2025年發電量再生能源占比達20%(國家已訂目標),2030年達35%,2050年達95-100%。

候選人回覆:贊成。除離岸風電之外,鼓勵屋頂太陽電能、地熱能與本土廢棄物及生物質能為基載,利用廢氫轉醇取代燃料。

  1. 汽車燃料費改為「隨油」徵收。

候選人回覆:贊成。汽燃費為「道路使用費」然現行按排氣量收費未能反映實際情況,隨油徵收亦可獎勵高效能低耗油設計。

  1. 制定《能源稅條例》。

候選人回覆:贊成。能源稅應誘導減少化石燃料與核能使用,宜從進口端照碳排量課稅;另核能發電亦應重稅,綠能免稅。

  1. 勤查並重罰不法排放(廢氣、廢水、污水、廢液、有毒物質)和棄置廢棄物;加強取締違章工廠。

候選人回覆:贊成。另支持強化行政院環保署稽查大隊與北中南分隊之量能,法務部增加環保專業檢察官,避免地方環保局包庇。

  1. 加強推動垃圾減量與分類、資源(含廚餘)回收,以及資源循環再利用。

候選人回覆:贊成。另將推動全國推行垃圾費隨袋徵收,擴大資源回收制度適用品項,廚餘厭氧發酵產電,可燃廢棄物製成衍生燃料。

  1. 積極採取有效手段(包括加嚴污染物排放標準、採行排放總量管制、管制燃料使用),降低空氣、水體(河川、湖泊、海洋)、土壤和地下水中各種污染物濃度,以期符合環境品質標準。

候選人回覆:贊成。並支持具體措施如實施空污總量管制,禁用烏瀝乳、重油發電,灌溉渠納排由政府管理,放流水標準加嚴並擴大管制品項。

  1. 妥善規劃全國國土計畫,嚴格管理土地使用,避免土地污染、流失、退化。嚴格取締違法開發及使用行為。

候選人回覆:贊成。生態保護區與敏感區應嚴禁地目變更為開發使用。保留安全農地面積,工業區或開發選址應首重環保,住宅區與工業區開發利益應補償農地保留與生 態區。

  1. 加強山林、河川、湖泊、濕地、海岸、海洋、特殊景觀、保護區、保留區、集水區、地下水層、環境敏感區之保護,維護自然資源、重視生態保育。

候選人回覆:贊成。並支持設置專責生態警察,增加巡守人力。國家以區段徵收土地重劃有償設置保護區,鼓勵民間推動環境信託。

  1. 保護農地,避免農地變更或受污染、移用興建農舍和工廠。

候選人回覆:贊成。反對違法農舍與工廠就地合法或長期輔導,應盡速遷移至鄰近合格工業區與住宅區,讓農地恢復農用。

  1. 加強使用友善環境的工法;保護老樹,廣植行道樹,增加安全、無障礙、綠色的公共空間;避免公園、河岸、溪流、海岸水泥化。

候選人回覆:贊成。中央及地方政府應建立SOP,於公共工程招標之時遵照嚴格之生態工法與環保生態規範,並逐案審查。

  1. 推動節約用水,以及廢水、污水回收再利用。

候選人回覆:贊成。並將推動取消產業用水價格補貼,獎勵產業廢水回收再利用設施,污水下水道處理後淨水應回注補充河川水量。

  1. 改善廢水與污水收集及處理系統,提高納管率及妥善處理率。

候選人回覆:贊成。各級工業區應自設廢汙水處理設施,中央專款建設家戶汙水下水道接管普及,處理後淨水應回注河川。

  1. 建置永續、綠色的交通系統。推廣使用大眾運輸工具和自行車,並推動交通工具共享,減少私人汽車、機車之使用。營造安全、便捷、順暢、無障礙的人行空間。

候選人回覆:贊成。且長途運輸以軌道為主,都會區廣設捷運與輕軌,透過電動公車、機車與腳踏車接駁。私人交通工具應輕量化、電能化,將步行與腳踏車動線納入道路規劃。

  1. 加強農漁牧業、營建業、工業廢棄物再利用;增加公私部門綠色採購,促進資源循環,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候選人回覆:贊成。並將推動產業零廢棄全循環經濟,制定廢棄物衍生燃料標準,健全RDF市場價格,增加綠色標章品項與採購金額比例,禁止過度包裝,降低一次性消費品使用。

  1. 鼓勵低污染、低耗能、低耗水、高附加價值之綠色產業之發展。

候選人回覆:贊成。鼓勵高能源效率產業,並取消高耗能產業之水電補助,加速產業升級及高汙染產業退場。

  1. 積極推動限塑政策,限/禁用一次性塑膠製品或餐具、容器、包材、塑膠袋。

候選人回覆:贊成。應不分傳統市場商店或超商大賣場,一律禁用PVC材質作為一次性餐具或容器。加強宣導,推廣替代品或減少使用一次性包材、塑膠袋。

  1. 推廣食農教育、惜食運動,鼓勵友善環境耕作、小農/城市農園經營,提升糧食自主性, 減少浪費。

候選人回覆:贊成。將推動國中小有機營養午餐,與有機農業從事者契作,推廣食農校外教學及體驗旅遊,推動社區食物銀行與共食食堂,立法補貼強制維持安全農田面積。

  1. 強化因應氣候變遷災害以及自然災害之防災、救災、復原之能力;優先提升地區防止水患能力。

候選人回覆:部分贊成。並將推動修正國土規劃與都市計畫、非都市計畫區之規劃,嚴格執行保護區、行水區或其他環境敏感地區之禁止限制開發使用,反對無限制投入水利經費用於對抗自然環境限制,勉強維持開發使用。

  1. 提出全國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和行動計畫,以年減碳3 %為目標(以2005為基準年,期達成2050年零排碳),要求各業別、部門進行減碳措施,逐年列管、檢討。並鼓勵民眾力行節能減碳。

候選人回覆:部分贊成。減碳目標應該切實可行,不該淪為高調空談卻做不到的喊價目標。各行業部門減碳目標應立法明訂,並課以各主管機關責任,在住宅家戶部門鼓勵民眾自願節能減碳外,工業部門、交通部門、農業部門、商業部門與發電部門,均 應法定強制減碳,並設計各種經濟手段與法規標準,誘導甚至強制提升設備,節能減碳。

  1. 重視維護生物多樣性與保育瀕危動植物;加強維護本土物種,避免外來物種入侵。

候選人回覆:贊成。另支持政府應以法規與計畫,挹注人力與建設或保護資源,維護本土物種棲地,對外來物種進口嚴格限制,嚴懲野放外來物種,積極消滅破壞本土生態系統平衡之強勢外來物種繁衍。

  1. 強力取締盜伐、盜採、盜獵、違法捕撈、走私及非法販賣。

候選人回覆:贊成。並支持配置足額警察與巡守人力,提高罰則,培訓專業檢察官調查破獲相關犯罪集團,加強教育宣導避免人民觸法。

  1. 提升民眾對國際環保議題與公約之認知及參與。

候選人回覆:贊成。並支持在國民教育與社會教育中,納入相關課程設計,培訓獎勵合格師資,補助民眾接受教育,善用媒體製作優良節目播放推廣。

  1. 修正《公民投票法》,減少提案立案的限制,並盡速實施電子連署制度,保障人民參 與及決定公共事務的權利。

候選人回覆:贊成。本黨對於公民投票法有完整政策。要旨包含:司法審查公投內容、電子連署、增加公聽討論、公投成案補助,準用政治獻金與選舉罷免法,明確規範地方公投,全國性公投不在籍投票…等。

  1. 支持推動民間保護區,修法改善環境公益信託賦稅不公之相關法規,促進公私協力, 保護森林、海洋和濕地。

候選人回覆:贊成。並支持修法創造環境公益信託之友善環境,打破金融單位壟斷信託業務,配套修正法定降低保護區之公告地價,以降低公益環境信託之購買土地租用成本。
【附件二】:台澎黨回覆意見
2020總統、立法委員選舉「環保團體共同訴求」候選人意向調查
主題一【節能減碳與再生能源推動】

  1. 支持撤銷核四計畫,支持核一、核二、核三廠不延役,認同推動「非核家園」政策。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除此之外,並應對於核廢料之處理進行研究,以有效減少核廢料對環境生態造成之影響,降低對核廢料儲存場地之需求,早日將被核廢料佔用的土地,在去除汙染後,歸還給蘭嶼居民。「非核家園」應該不只是不使用核能的家園,也要是能妥善處置核廢料,使其不會對環境、生態及社會公益、族群發展造成傷害「無核害家園」。

  1. 推動節能、節電,全國每人平均用電量逐年遞減,每年減少1%以上。(以2018為基準年)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所謂節能、節電,除了減少非必要用電、減少浪費之外,也必須積極提升能源效率、加快低能源效率設備之汰換速度,此外,並運用智慧型電表、人工智慧、儲能技術對能源之供給進行有效的規劃調配,減少因「發電量過度超出需求量」所產生的無謂能源浪費。

  1. 鼓勵再生能源發展,全國再生能源發電量逐年遞增,2025年發電量再生能源占比達20%(國家已訂目標),2030年達35%,2050年達95-100%。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再生能源固然應積極發展,但訂出之目標值要避免讓民眾產生不切實際的觀感,以免產生不必要的阻礙。換句話說,實行時固然必須積極,但定目標時則宜保守。如此一來,「進度、成效超乎預期」的現實將可有效去除民眾對再生能源的不確定感、不信任感,增加民眾對再生能源的期待與信心,讓傳統發電方式支持者的恐嚇威脅不再有效。

  1. 汽車燃料費改為「隨油」徵收。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如汽車燃料費外,涉及空汙防制、呼吸道疾病醫療經費之補助、空汙公害補償、道路養護費用等與汽車燃燒石化燃料排放廢氣具因果關係之費用及使用者付費性質之費用皆可一併徵收。

  1. 制定《能源稅條例》。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此條例之內容除規範能源稅之徵收外,也必須對於所收稅金之使用方式予以規劃,對於積極改善能源效率、降低能源使用量之事業、法人及個人適當之獎勵措施、免稅額度、退稅方案等,並運用累進稅率來促使能源使用者積極改善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耗能。
主題二【公害防制】 

  1. 勤查並重罰不法排放(廢氣、廢水、污水、廢液、有毒物質)和棄置廢棄物;加強取締違章工廠。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在積極查緝、處罰違章工廠之同時,也必須對於業者違規行為背後之成因進行探討,透過教育、經費補助、長期監督之方式提高業者環保意識並協助轉型,如有必要,可設置具備健全之環保、去汙染基礎建設之產業園區,輔導協助相關業者遷廠,以提高汙染物之處理效率、降低業者之經營成本,減少汙染源之分佈。

  1. 加強推動垃圾減量與分類、資源(含廚餘)回收,以及資源循環再利用。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積極採取有效手段(包括加嚴污染物排放標準、採行排放總量管制、管制燃料使用),降低空氣、水體(河川、湖泊、海洋)、土壤和地下水中各種污染物濃度,以期符合環境品質標準。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題三【國土規劃與環境資源管理】 

  1. 妥善規劃全國國土計畫,嚴格管理土地使用,避免土地污染、流失、退化。嚴格取締違法開發及使用行為。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加強山林、河川、湖泊、濕地、海岸、海洋、特殊景觀、保護區、保留區、集水區、地下水層、環境敏感區之保護,維護自然資源、重視生態保育。

口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在強化保護、保育的同時,也必須意識到當地居民之經濟生活與環境生態保育之間的潛在衝突,積極思考如何讓維護良好的自然生態成為讓當地居民願意勉力維持的經濟來源。換言之,將當地經濟活動導向有助於維持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的方向,讓民眾瞭解生態保育與經濟絕非二擇一的零和關係。

  1. 保護農地,避免農地變更或受污染、移用興建農舍和工廠。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所謂農舍,本指供農用之舍房。因此,只要所興建之農舍確實是基於農作之需求而有興建之必要,而並非供度假之用的假農舍,並無絕對禁止興建之必要。另外,除避免農地遭移作他用之外,對於現有之假農舍、農地上之工廠也應積極徹查處理,除情節嚴重者應立即拆除外,對於嚴重程度上不需要立即拆除之違規者徵收費率隨時間遞增之「農地非農用使用費」,迫使違規者改正其使用方式,使農地回歸農用。
主題四【基礎生活設施】 

  1. 加強使用友善環境的工法;保護老樹,廣植行道樹,增加安全、無障礙、綠色的公共空間;避免公園、河岸、溪流、海岸水泥化。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除採用友善環境的工法之外,也必須加強對民眾的教育,改變「人定勝天」的心態,培養對自然環境的尊重與崇敬,去除將「人造物」、「人工美」與進步、發展劃上等號的錯誤觀念。

  1. 推動節約用水,以及廢水、污水回收再利用。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除節約用水,及廢、汙水回收再利用外,並應積極發展雨水儲存、利用技術,特別是大樓林立之都市,除了透過發展地下儲水、滯水技術之外,並應思考如何讓建築物本身也成為儲水、滯水設施,如此一來,除能減少建築物所耗用的水資源外,也可提高城市對於豪雨氣候之承受能力、減少洪害。

  1. 改善廢水與污水收集及處理系統,提高納管率及妥善處理率。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建置永續、綠色的交通系統。推廣使用大眾運輸工具和自行車,並推動交通工具共享,減少私人汽車、機車之使用。營造安全、便捷、順暢、無障礙的人行空間。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題五【綠色生產與消費】 

  1. 加強農漁牧業、營建業、工業廢棄物再利用;增加公私部門綠色採購,促進資源循環,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鼓勵低污染、低耗能、低耗水、高附加價值之綠色產業之發展。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積極推動限塑政策,限/禁用一次性塑膠製品或餐具、容器、包材、塑膠袋。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其實,許多所謂「一次性」製品本身都可以重複使用(如餐具、塑膠袋)。之所以會「使用一次就丟」,其實是消費者本身使用習慣上的問題。因此,若要達成塑膠減量、限用塑膠的目標,除了限/禁用「在設計上」確實無法重複使用的製品之外,也應該盡力改變消費者的認知,讓他們不再將可以重複使用的製品用一次就丟,讓物品發揮最大效用。

  1. 推廣食農教育、惜食運動,鼓勵友善環境耕作、小農/城市農園經營,提升糧食自主性,減少浪費。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小農/城市農園主要建基於「在地生產、在地消費」的觀念,若能妥善運用,確實能夠有效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減少不必要的能源耗損(如長途運輸之燃料、冷藏成本),然而,在推廣相關事業的同時,也必須對於成本及能源之消耗進行精算,俾在規模經濟及在地產銷之間做出理性的抉擇。尤其,友善環境耕作與具規模經濟的農業生產並非相斥的概念,在推廣相關概念的同時,必須避免概念上的混同,而特定生產方式予以神聖化或妖魔化。舉例來說,目前許多採用友善環境農法的固然是小農,但小農也可能使用慣行農法。而如城市農園,可能因為城市內的土地及人工成本高昂,而不得不採取殺雞取卵的慣行農法以求存活。因此,在推廣相關概念時,也必須妥善處理實作上可能面臨的問題及不同概念間可能存在的內在衝突。
主題六【氣候變遷因應】 

  1. 強化因應氣候變遷災害以及自然災害之防災、救災、復原之能力;優先提升地區防止水患能力。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在提升地區「防止」水患能力的同時,也必須透過地質、地理、都市計畫等方面之研究,進行適當的規劃,透過「刻意設計出來的水患發生地」(如滯洪池、滯洪區)來減少其他地區發生水災的機率與程度。此外,也必須認知到,過去許多防洪措施,如將河流截彎取直、加高堤防等,確實加快了將水排出城市的速度,但卻對嚴重傷害到城市將水資源留住的能力,而為了使洪水能快速流出城市而對河流禁行的人工「改善」,也使河川的自然生態受到嚴重傷害,並使橋樑面臨橋墩基礎流失的高度風險。因此,防止水患固然重要,但有時必須「以(控制下的)患來止(無法控制的)患」。

  1. 提出全國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和行動計畫,以年減碳3 %為目標(以2005為基準年,期達成2050年零排碳),要求各業別、部門進行減碳措施,逐年列管、檢討。並鼓勵民眾力行節能減碳。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溫室氣體固然應積極減少,但訂出之目標值要避免讓民眾產生不切實際的觀感,以免產生不必要的阻礙。換句話說,實行時固然必須積極,但定目標時則宜保守。如此一來,「進度、成效超乎預期」的現實將可有效去除民眾對於減碳會妨礙經濟發展的擔憂,增加民眾配合的意願與信心。
主題七【生態保育】 

  1. 重視維護生物多樣性與保育瀕危動植物;加強維護本土物種,避免外來物種入侵。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強力取締盜伐、盜採、盜獵、違法捕撈、走私及非法販賣。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題八【公眾參與】 

  1. 提升民眾對國際環保議題與公約之認知及參與。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修正《公民投票法》,減少提案立案的限制,並盡速實施電子連署制度,保障人民參與及決定公共事務的權利。

■同意   ■不同意。意見:現行《公民投票法》對於提案立案之限制已經很少,事實上,從2018 年11 月24 日公民投票的提案內容及所造成的亂象可知,現行《公民投票法》的問題並不是提案立案時受到限制,而是對於內容充滿謊言、誤導,品質低劣的公民投票案缺乏有效的制衡機制。在此認知下,恕難同意所謂「減少提案立案的限制」的主張。惟就電子連署制度部份,由於電子連署可以有效降低紙張之消耗及連署時所需耗費的各項人力、物力成本,並加快連署案之處理速度,有助於降低民眾參與及決定公共事務的成本,故在此對「盡速實施電子連署制度」一事敬表同意。

  1. 支持推動民間保護區,修法改善環境公益信託賦稅不公之相關法規,促進公私協力,保護森林、海洋和濕地。

■同意   口不同意。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寫表單單位:台澎黨
填寫單位代表:黃聖峰(法務長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
取得表單日期:2019.12.30
填寫表單日期: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