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會召集人 吳明全
2019年11月12日上午,台灣第一個大型離岸風場海洋風電正式啟用,蔡英文總統於啟用典禮上親自做出重大宣示,希望經濟部盡快提出2025年到2035年達到下一個10年10GW的離岸風場開發目標,正式為台灣再生能源減碳步驟及未來綠能產業方向敲下定音鎚。
為了全球下一代的生存環境,各部門全面減碳避免全球暖化造成極端氣候已是所有國家刻不容緩的任務,台灣身為地小人稠的島嶼,除了容易成為氣候變遷的嚴重受害者,更承受不起發生任何一次核能災害的風險,所以全面減碳的正確步驟正是藉由推動再生能源開發,進而使台灣能源轉型達成低碳社會。台灣目前仍然有超過九成八的能源(包含超過九成五的電力)仰賴進口,亟需推動使用在地資源的再生能源開發降低能源進口的依存度,提升國家能源安全。同樣關鍵的是台灣重要半導體產業其全球買家多加入RE100,很短的時間內若半導體產業沒有使用再生能源生產,台灣重要產業將會大量失去訂單,從減碳環保、能源安全、產業生存各種面向看來,在在都顯示推動再生能源開發是國安層級的問題,不能片刻輕忽。
各種再生能源中,離岸風電因為技術已成熟,發電容量因數又高,便成為台灣必須快速開發的選項。一旦藉由離岸風電配合太陽光電開啟台灣第一波能源轉型之後,也將形塑的多元再生能源更友善的環境,進而轉型成再生能源高佔比的社會。前述減碳需求相當急迫,必須各部門全面配合,而目前排碳大量的部門如交通部門必須推廣能源效率更高的載具,能源效率高燃料使用就少就能減碳,交通工具普遍性的電氣化在未來十年必須漸次推動,如果交通工具電氣化使用的能源是再生能源則減碳效果更加顯著。交通工具全面電氣化和半導體產業被要求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源都會發生在2035年前後,屆時台灣有足夠的再生能源完全是國家生存必要條件。目前預計2025年時可達成2GW水力發電、20GW太陽光電和近6GW離岸風電,預計佔年發電量的20%約每年500億度綠電,之後十年再增加10GW離岸風電約每年再加370億度綠電,屆時再生能源佔比約達30%,應可滿足上述需求。
2025年之後10年10GW的離岸風電應該都採用國產化與競價同步進行,初期競價得標廠商取得電網併網權後,依據最新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可以轉售予亟需要再生能源的半導體產業,躉購電費不是由國家負擔,所以不但不會提高電價,還會因為產業規模擴大而降低後續離岸風電價格,進而回饋給所有用電戶。但必須在此同時投入更多資源建立智慧電網和搭配的電網儲能,這些都可以藉由逐年修正再生能源併聯技術要點來要求得標開發產商配合,讓高佔的比再生能源有強韌智慧電網支撐,進而將電網發展成能源物聯網以加速能源轉型。
所以第一波再生能源推動就務必要成功才能帶動一切改變。所幸台灣獨特的離岸風力自然條件和政府能源轉型的決心,吸引了全球離岸風電開發最佳的技術和充分的資本從各方進入,讓台灣在能源轉型之餘還有機會建立再生能源產業成為台灣下一波重要產業。要成為產業市場規模就很重要,目前2025年確定的離岸風電近6GW,如果在宣誓規劃2035年離岸風電達到16GW,不但全球多家最先進的離岸風機廠商均可能在台灣設廠,到2035年之前這20年的國內練兵更能夠讓台灣成為東亞離岸風電產業的重要樞紐,讓台灣減碳之餘也顧及國民生計。
這一切的改變就由2019年11月12日蔡英文總統宣誓下一個10年10GW的離岸風場開發目標正式對未來綠能產業確立了方向,也為低碳台灣能源轉型邁開關鍵的一大步。
※原文投書於2019年11月14日《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