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是個地熱資源豐沛的城市,想當然爾發展以地熱發電為主的綠能城市,佔有極大優勢;今年 4 月 16 日,宜蘭大學、台灣大學與蘭陽地熱公司攜手合作開發適合台灣的地熱發電模式,也成功在清水地熱九號井併網成功。 
   團隊使用利用全流式發電機組 (TFT) 做為地熱發電機組,歷經四年半的努力,創造了連在颱風天都可以發電的地熱機組,即使如此,一樣面臨用地取得困難和許多發電設備申設上的難題。 
   首先,地熱發電設施售電前,須取得台電區處對於發電設備安全性及設備細節的審查,才有資格提出申請,之後,需要「土地使用同意書」與「地政機關意見書」,才能申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最後才能售電。但是土地使用同意函其實和設備是否為(地熱發電)再生能源或設備在那裡使用,是沒有關係的。 
   但確實也因為土地使用同意的問題,使得一個結合台灣產學研發的發電機組,和自動化遠端人工監控發電系統,就因為地方縣市政府的核准使用許可遲遲未發,也讓此具有也有國際競爭力的地熱發電系統,申請地熱設備核准幾乎胎死腹中。
   我們希望對於「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能夠依照機組發電事實作為審核標準,而非因用地的取得,或是地方政府能夠在發電特定的範圍內, 給予「免雜項執照」,這樣,對於地熱發電在台灣的發展,也能夠慢慢的再往前一步。 
   而台灣的地熱發電,無論是法規依據或是技術,都還在成長期,而對 於一個已經併網成功的案子,現階段不只無法作設備認定,還要把所有機組全部拆除,在學術研究上,是浪費所有研究人員的心血,在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的發展上,是拖慢台灣地熱發展的進度;而國家能源發展的成果,本應由全台民眾一起共享,而非由特定團體為了財團利益,影響再生能源技術的發展,透過錯誤的決策,造成無可避免的損失。 
   因此,除了建議政府的能源政策和措施,應合情合理、簡化流程、便民之外,對於國立大學研發先進的地熱電廠,也希望其他共同發展的公司, 能夠一起合作,創造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