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堅/台灣環保聯盟會長
我國早年的核電發展背景
台灣在1970年開始籌劃、興建核電廠。選於北海岸的石門區、萬里區(核一、二廠,近大台北地區),及屏東縣恆春鎮,分別在1978/1979、1981/1983、1984/1985年(各機組)相繼商轉發電。彼時(1985年),核電在台灣總發電裝置容量的占比為32%,及總發電量的占比高達52%。
在民國60、70年代,惟經濟發展至上,在經濟帝國主義運作下,那時,迷信於「科技萬能」、資源無限的思維,不少國家相信「核能」是未來無限「能源」的希望,於是核能工業蓬勃興起。認為核能發電是安全的、便宜的、核廢料是可解決的,核能發電是促進國家經濟發展的萬靈丹。
而今,事實證實,完全不是如此。當時國際上美、俄強權冷戰,在雙方拉攏鞏固的陣營中,國家內部常是極權腐敗政權,經常地受到極大程度的保護與支持,爰極權貪腐甚為嚴重。
在經濟帝國主義的肆虐下,常向強權國家(對台灣,尤指美國)借貸巨額款項以興建如核電廠等大型建設。如此的,彼時台灣政府很輕忽的、快速的興建了3座核電廠,運作迄今,已近40年。
政治獨裁加上掌握金財體系,形成所謂金權政體,以提供貸款等發展基礎建設,包括發電廠、港口等基層建設(如以前的十大建設等),與國際金財政治勢力結合而為一種金權帝國政體,此雖為發展經濟,其實後遺症無窮(註 1)。(另者,美蘇兩大集團的競賽,並以和平用途的核電廠做掩護,為另一個發展緣由)。
核能發電量於2014年達高峰,之後,就因核一二廠機組運作問題,逐年下降,2016年時,為14.2%;2017年核電在總裝置容量的占比已降為8.4 %。
核電廠的高強度核廢料越累積越多,沒地方去,只能堆放廠內;低階的,於1988年2月,運存蘭嶼島,(暫)設核蘭嶼廢料貯存場。並對核能發電每發一度電課一定的錢(如近年,0.17元/度)做為核後端基金,以求解決未來除役及核廢問題。但這樣有解決核電後端問題(也就是核電廠的外部成本)嗎?
同一時期,我們來看菲律賓,為馬可仕當政時,開動興建巴淡核電廠 (BNPP)約於1975年始建,於1984年(約當馬可仕下台時候,)受人民及正直行政官員等的反對,停建封存迄今。(關於菲律賓巴丹核電廠資訊,可參見註2)。
在台灣,領導當權的國民黨政府於民國70年代繼續要在台北縣貢寮鄉興建核能四廠。但以台灣民主化、及解嚴,民間的反核勢力勃興,以及世界上已多次發生核電廠巨大災變,致核四廠雖於民國92年動工,於2014年封存,迄今終未完成。
看起來,世界各國興建核電廠的緣起、過程,都很類似:在國家壟斷、財團當道的推動下,興建多個的核電廠。核電廠興建工程及其運轉維護的錢也多落入擁核/核電集團之手。然後,增加用電,產生更大的電力需求倚賴,然後對核電更大的倚賴,繼續興建更多核電廠,甚至債台高築,及需世代背負無盡的核廢料處理/處置負擔。
核電廠的興建計畫及擴充、散播,本就充滿了國際強權勢力的運作,核工業興起及其衰落,反應了國際力量的角力及縱橫北捭合,台灣豈能被置於外。但台灣也自有內部的影響因素、力量在作用著。
去年在NNAF(「亞洲非核論壇」,在菲律賓召開)會議,各國的報告中,再再顯示各國、各地的(擁)核能產業仍在活躍中,包括中國、法國、日本、韓國、蘇俄等,仍在各地輸出核能設備或試圖建造核電廠。但反核方可謂成功的例子為,於2016年11月,越南取消於南部寧順省興建核電廠的計畫。
目前,中國所推動的「一帶一路」,不是同樣的專制帝國霸權、殖民主義的模式、類型?又以中國極權共產帝國的擴散、霸權野心,仍在繼續大量的興建核電廠,不顧鄰國的死活、不顧世界的反對、國際局勢的均衡。
在台灣不利核電發展的後續因素
近期,由核工業廠商(如日商在英國、土耳其建廠計畫停止、退出)、能源專家(如Mycle Schneider,「世界核子產業現況報告」領銜作者,)的甚多資料、評論,可知核電漸趨沒落,為大勢所趨。我們由以下因素整體的來看,「核電已經回不去了!」。
(一)再生能源的急速發展及成本降低
過去20年來,全球的風力及太陽光電發電設施的容量,成指數型態的成長,以及其單位成本不斷的降低,幾乎如莫爾定律(降低)趨勢一般(請見圖1)。在減碳(抑制上升1.5度C目標)、揚棄化石燃料的國際面對氣候變遷的壓力下,再生能源的急速發展及成本不斷降低。以及核電廠興建成本不斷上揚、興建時程長、民意不同意等因素壓力下,即使在自由電力市場下,不為投資方所喜愛,核電漸失其競爭力。核電漸趨沒落,為大勢所趨。
(二)日本福島核災(等)發生
約每隔十多年,就發生國際級的核電廠災變,且導致廣大地域、人民的核輻傷害,其傷害是長期的、複合的,不只是一地方的、不只是生理性,也是心理性、社會性的傷害及損失。福島核災,仍有5萬多人回不了家,2000多人因有關核災事故影響死亡,包括很多小孩子。影響所及包括土壤、自然森林、海域,農民栽種的土地收污染,漁民也無處可捕漁。影響層面包括了健康、社會、經濟的影響。福島核災影響災民說,「絕不要興建核電廠」,「或許再50年才可能返家」。
在台灣目前,就政治面而言,在上次公投案,國民黨們很自相矛盾的是,拒絕福島鄰近地區的(疑)核輻污染食品的輸入,但又讚同以核養綠公投案?
(三)台灣沒有處置核廢料場址,及台灣的地狹人稠,無偏遠地區(或海島)可儲放/處置;及政治國際因素,爰無利用核能的條件。
這不只是民意溝通問題,而是客觀上台灣無發展核能、利用核電的條件。別的國家或有的有沙漠、有海島、有穩定地質,有的國家地土廣袤、人口稀少,或可有儲放、處置核廢料的地點,台灣是完全無此條件。即使因核災變而疏散(北部往中南部跑?),也幾乎是不可能。
依據台灣過去的歷史及地質資料,台灣是地質極度不穩定的地域,活動斷層有33條之多;超巨級的地震、颱風、海嘯、颱風等經常發生,及在複合式型態災難衝擊下,很難確保核電廠的安全。
(四)(暫不論技術面、成本高低)核後處理計畫,以其技術極限及年限長遠(達數百、萬年),幾乎是超乎商業操作考量的課題
以核一廠的除役計畫來看,其計畫期是25年,以及後來土地、環境監測、復原,大概要50年以上。至於核廢料,(高階核廢料,是最劇毒的物質,其半衰期依核種而不同,總要數萬年),更是遺毒萬年。以核後端基金的運作,其錢額(現值、購買力、價值)多少、如何計算,幾乎是超乎商業操作考量的課題。
據知,核後端基金目前有3300億元,因某些因素(?)要提高到4700億元,這些錢夠不夠?這些錢如何保值、運用?或制度上、政策上,到底核廢料誰要負責(最終責任)?這些都是問題、都是不明的。也就是,目前經濟面、財政面之操作,都無法面對核電廠產生的高階核廢料問題;在政治或政策面,更是渾沌。
(五)再度,面臨「成長的極限」、「科技萬能」(科技可解決一切人類面臨的問題)?
核電廠安全是可確保的嗎?其中包括了人性的因素、社會的因素等。人類使用資源可以是無限的嗎?(如以鈾-235的來源,也是有限的,估計以現今的開採價格,大約僅可再用85年)。
本此,用電的需求成長,是無限的嗎?是無代價的嗎?目前以化石燃料發電、鈾核燃料發電方式,僅是暫時的方式,我們需盡速尋求替代方案—能源轉變計畫,包括應付氣候變遷的「減碳的需求」,故轉型朝向再生能源方式發電,是台灣的惟一求生存、發展的機會。
擁核者意見荒繆之論析
近日(公投後),擁核者對於經濟部的能源政策、電力供應之規劃——仍以非核家園的軸向發展,多所批判、埋怨,或說「害我排那麼久」,此誠為個人情緒之言。及各種原因、論說,難一一於此批駁。請思考、參見國際歷來能源(化石能、核能、再生能源)發展、變動之趨勢,及國際自然環境及政商經營環境之變遷,思考台灣要走的路。台灣若繼續使用核能,是一條不歸路,但仍有些論點,於此再強調、說明,
1.或謂將供電不足、(再生能源)供電不穩或不及;或謂電價將上漲。
這些都是可勘憂慮的狀況及風險,請政府依照規劃推動及執行「成果」,讓大家信服。但應不必依照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等的喊話——若沒核電,台灣就一定會缺電、就要倒了,其等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罷了。
2.有擁核者說,2011年的日本福島311核災變,核電廠的爆炸沒造成半個人死亡;也沒有因地震,而(直接)造成核電廠災變;也有人說核廢料無毒,不會造成人體傷害。
等等這些說法,都是失去「常識水準」的說法,不值一駁。若說核廢輻射無害,自己去照照高強X光,看身體的反應、醫師怎麼說。
3. 有人困惑,世界上仍有一些國家在蓋核電廠,如日本、中國、法國,仍在發展核電;又或倚賴核電以避免或取代燃煤電廠的排碳、排放污染物!
誠然,在歐洲,各國有其核工基礎,及如日、韓、俄,亟思發展核工產業;以及各國使用核能、處理核廢的條件各自有所不同。大致上,各國在既存的核電廠供電的基礎上,都朝向「減核」,逐漸關閉核電廠。如德國,將於2022年廢核,2038年廢煤。(大抵上,「廢核」比「廢煤」更早、更容易,但其後的除役及核廢料處置,則將是落落長,非一朝一夕的)。比較麻煩的是中國,仍在蓋核電廠,想以此達到「減碳」目標。(這將是國際政治問題,另論述)。
4. 有人謂,核四廠已經開(花錢)了2830億元了,今天把它封存、作廢,豈不可惜、為一大損失,故應要把核四啟封、商轉。或是以一種「核一、二、三的核廢已有一堆了、已污染了,增加核四的量,所增衝擊應不會太大啦」(所謂「債多不愁」的心態)。
對此作法、方案,在財務上,是可以估算的,但應要計入環境、社會的外部成本、真正的後端成本,以及誰要負責、負擔這成本?(即使暫不計核災風險、損失)。若採這方案,可謂爛帳一堆,喜歡核電者只取其短期之利,而不計算、負擔真正的成本。
對未來永續能源政策我們應建立共識及共同努力
經濟部於日前開記者會回應公開回應公投案,對於未來的能源規劃仍以發展綠能(等)、確定核電廠不延役、不重啟的政策。蘇貞昌院長更以「過去政策錯誤」,才會浪費那麼多錢,誠為感慨之言。在過去(40多年前)在獨裁政權下之所謂經濟建設,常常留下無盡的後遺症(再舉案例如桃園的RCA廠污染地下水及作業員工導致大規模已被證實為職業傷病及死亡案、台南安順廠的汞污泥污染案)。核四廠停工及諸多核廢,亦然。
諷刺的,這些錯誤的政策,到後來好像不知誰應負責呢,難道不是以前極權統治的政黨——國民黨嗎?
對於能源(電力)的充裕、穩定,必有各種現實上困難及各方利益的考量,政府必須以全國的整體、長遠利害來規劃,以及有效率地推動,我們支持及肯定經濟我部持續地堅持非核家園、發展綠能、能源轉型的政策,以及朝向空污減量的方向努力。這也呼應著國際趨勢:如近日,德國將於2022年廢核、2038年廢煤;Google公司向台灣再生能源公司購買綠電簽下亞洲首次合約等。
我們也同意沈榮津部長所言,「只要按照既定的能源轉型計畫進行,仍可確保穩定供電」。
據國際能源專家Mark Jacobson的看法,台灣在2050年前,是具有低成本再生能源100%供應電力與能源的國家之一。發展自主性能源是政府首要能源政策之一,對台灣言,據知台灣海峽有甚多世界上最優良的離岸風場,這是台灣的機會,且已在起步中。
台灣的能源政策、電力供給方面,尚有甚多的課題要去克服,更要社會各界(包括企業界)的全面配合、支持。我們要求政府應全面、快速的推動能源轉型,包括積極發展再生能源、節約用電、提升能源效率、建構智慧電網、儲電系統等等,及努力減碳、降低空污(尤指燃煤,至於退役的燃煤電廠,可退到第二線,考慮安排做為備用、備援電力設施)的種種作為。我們呼籲社會各界一齊支持、肯定及努力推動能源轉型、發展再生能源的種種作為。
註1:可參見約翰‧柏金斯著❮經濟殺手的告❯,時報出版社
註2:關於菲律賓巴丹核電廠資訊,可參見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User:Changnick/Bataan
本文於2019.2.14刊載於蘋果即時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