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環盟發言稿20180829】
馬英九前總統8/25出來台北車站挺以「以核養綠」公投連署,說了幾個很難說是曾任職總統高度的話,說出「核能就是綠能、「核廢料處理其實不困難」的荒謬言論。並且主張「不要排斥核能」、「核能綠能並存」,認為沒有核電就會缺電,大聲呼喚「缺電」、「大停電」的幽靈現身再起。
核廢料已有解決辦法嗎?
或許馬前總統以今年五月時媒體報導美國眾議院通過核廢料國家政策修正法(H.R.3053 Nuclear Waste Policy Act Amendment 2018),論真的,它的目的只是想要重新啟動尤卡山最終處置場計畫(Yucca Mountain Project),以及指定能源部可以選集中式的「暫時貯存用過核燃料」的場址。這修正案並沒提到再提煉或再處理。美國的核電廠都是民間投資、經營,各廠用過的核燃料棒也都暫存在各核電廠(已累存達65,000噸核廢),美國土地廣擴,其核廢處理仍是頗為困難,遑論台灣地狹人稠。
至於說到廢核燃料棒可再利用,「核燃料棒只用了5%」、「世界上核電機組越來越多」,更是膚淺的說法。或許有此類再利用技術性報告,但還是在初步研究階段,未來是否成功仍沒明確跡象。
用過核燃料再處理、再提煉,至少有兩個關鍵困難,一、費用太貴,二、核武擴散問題。
今天台灣的核能發電(核一、二、三廠)的核廢料完全沒解決對策,連要把用過核燃料棒外運、暫存他國,都是困難重重、費用高昻。今天核電遺留下來的核廢料,只能說是留給下一代,債留子孫。
核電,不必了
我們的工業界(以2018工總白皮書所言),還主張「(不可缺電)電力吃到飽」、不可漲電價云云。連中國都有87條「節約能源法」,台灣仍未能推動強制性節能!
在馬前總統所主政的八年,台灣的能源、使用電力,仍然不斷成長(用電量成長達11%)、排碳仍然成長、電價低廉,爰節電不必了、提升能源效率不必了,馬前總統豈無責任?馬英九所一再主張的重啟核電、核電廠延役,就是這種不符先國際先進潮流的落伍思維。我們要再強調:能源/電力,不應是無限供應的、且價廉的。核電,不必了。
核電、綠電並存? 實情是「以核阻綠」、「以核擋綠」
說到「以核養綠」,或許這個「養」字把大家弄得迷糊了、讓大家有好感。這時,馬前總統的「核電、綠電並存」應是較代表性的註解。但我們由過去台灣再生能源的發展經驗,實情就是「以核阻綠」、「以核擋綠」;核能,絕不是綠能;而發展核能,就是阻難綠能的發展。
當核電比例高達16%、或20%,且又穩定、又便宜(??),何必去發展綠能呢!「發展核電」是在國民黨、馬英九主政時的能源政策主軸,今天這種思維餘緒還在,核電、綠電兩種供電來源的供、輸、配系統及調配/經營/規劃/管理完全不同,故再生能源不可能起來、一點機會都不存在。
綠能穩健發展,規劃取代8%的核電
我們來看看近十年台灣總發電量及其發電結構(燃料配比),
在馬英九執政時
核電:再生能源 = 16%:3.5% (2007-2016,指發電量)
經能源轉型的努力下
核電:再生能源 = 8.4%:4.5% (2017)
規劃預期2025 (非核家園政策)
核電:再生能源 = 0 %:20 % (2025)
近年在離岸風電的開標採購案上,幸好,已有不錯的進展。政府各部門、各地方縣市政府都竭力發展再生能源,並在社會、民間及企業的共同努力下,進展應是樂觀的。
以台灣的風場及日照條件,可說是全世界最優良的,並且,風光互補(風能、太陽能發電,在日變化及各月變化之峰谷變化,正好可互相補充,使供電更穩定),再加上水力發電(含抽蓄發電)、地熱發電、及儲電、智慧電網之建置等,再生能源近年(2025)階段應可補充核電供電(約8 %)的電量,中長期則可改變台灣的能源結構、減少能源採購支出。依經濟部,今年夏月午後用電尖峰時刻,再生能源電力(含水力、抽蓄、太陽能、風能等)其容量曾達尖峰用電量的11%。
另者,以發展再生能源,除提高能源自主外,也同時可改善、解決空污及排碳問題。國際上所面對的RE100壓力,要求半導體產業供應鏈完全使用綠能。藉著綠能的發展,適可同時供應、解決這問題。(如可供應台積電公司的N3廠的綠電需求。)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201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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