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敏隆/台北報導)

〈電業法〉修法草案這個月中旬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多個環保團體今召開記者會說,目前政院版的電業法將扼殺綠電,並讓台電一家獨大,是一個不公不義不自由的電業法,呼籲行政院撤回此法案。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理事長徐光蓉說,過的政院版是意圖保護既有勢力與財團的利益,行政院宣稱此次修法讓綠電先行,但魔鬼就藏在第27條「為確保供電穩定及安全,發電業及售電業銷售電能予其用戶時,應就其電能銷售量準備適當備用供電容量,並向電業管制機關申報。」 根本藉機打壓再生能源與小型發電業者。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會長劉志堅說,行政院版本是「台電工會」版,對建立未來電業開放的環境,完全沒有信心與遠景。另未來設立的「電業管制機關」(監管性質),應具充份獨立性,必須脫離目前以台電公司一群人為主體的掌控。

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說,小英修法獨厚台電的現象簡直令人匪夷所思,台電不但維持壟斷市場的地位,其公司名稱還出現在條文中,形同明文保障其壟斷地位,這在其他法規中極為罕見,且通過後,由於綠電售電的成本又被墊高,發電業者缺乏售電誘因,台灣的綠電都將只能淪為台電的代工廠。

公民電力公司共同發起人林瑞珠說,電業法修法應考量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設計,必須能夠解決電業的倫理,發電端的輸配電,到消費者用電的風險管理等問題,必須解決消費者的綜合電業各項服務,解決消費者用電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