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成炎 (台大資訊系教授 蘭陽地熱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宜蘭綠能自治條例的主要精神有兩點:
1.設一個地熱開發的監督輔導機構。
2.抽10%的地熱税。
我在9月18日民報發表「談彰化及宜蘭的再生能源自治條例」一文中批評過此二項目並不恰當。在此,我想對宜蘭縣政府及議會,提出一些有關於宜蘭發展地熱發電更具體的建議。我們知道龜山島是一個火山島,龜山島有海底火山,龜山島離頭城大約只有14公里,並不算非常遠。那麼我們可以來考慮一下,在龜山島建地熱電廠的可行性。在批評第二期能源國家型計畫(NEP2)地熱主軸在三星紅柴林挖地熱井,對地質結構的了解及井位選擇並不恰當的文章「既然熱源來自龜山島,為何地熱井不要在海邊?」(2016/6/10)我提議NEP2應該將第二口地熱井挖在利澤龍德工業區,但未被接受,目前NEP2已挖第二口1500公尺井底依舊只有70℃,即將再度面臨温度過低無法發電而失敗收埸。
在這裡我要更進一步向宜蘭縣政府直接提議,我們乾脆將地熱井直接挖在龜山島上。
當然,我知道龜山島目前算是一個不能開發的風景區和保護區。但是,過去數十年,龜山島是作為海軍射擊打靶的砲彈彈著點。所以龜山島應該有非生態保護的已開發區,只要排除目前的限制開發的這些法律障礙,就可在龜山島找一個1公頃的地區,建一個 200MW的地熱發電廠。這也是我們蘭陽地熱資源公司原先要在利澤建101 mw的地熱電廠的一個孿生的、或者說「鏡射」的一個相對應的計劃。
因為我們利澤地熱電廠是向龜山島的方向,向琉球海槽挖海底下的地熱管來取熱,用CEEG 同軸套管來取熱發電。如果是在龜山島上,我們就在有海底火山的頭部附近,找到這樣一塊1公頃的土地,那麼在這土地上直接向下挖地熱井就可以。而且像NEP2那樣挖不到熱源的機率非常小,甚至可説幾乎為零。挖井深度我估計大約500公尺至1000公尺就可以,就會有我們蘭陽地熱資源公司在利澤要挖地五千公尺的地熱井的溫度,也就是說很可能不到1000公尺就有300℃。那麼我們就可以用CEEG同軸套管單管取熱的技術,以每小時 50公噸的質量流率取熱發電了。
我們做過的電腦模擬,一個管子就可以有有10MW的發電量。我們知道,宜蘭縣政府議會已經撥款一千萬元給「宜蘭能源開發公司」發展綠能。我們建議宜蘭能源開發公司,可以將這一千萬元直接投資在挖掘龜山島1000公尺地熱井上面。地熱發電目前的收購價是每度電4.94元。挖井費用一般民間公司1000公尺的價格大約 800萬元。那麼投入800萬元就可以證實龜山島是不是具有很高的地熱開發價值。若假設挖到井底温度有300℃。那麼,我們就可以來進行單管取熱發電了。
只要能夠爭取到可以售電,海底電纜的建置經費由台電、宜蘭縣政府、宜蘭能源公司分攤,剩下的工作我們蘭陽地熱資源公司可以來承擔。因為一度電依照目前地熱的收購價格一度電4.94元。那麼10MW一年就有3億5000萬元的收入。即使是1MW一年也有3500萬元的售電收入。以這個案場,取得發電機1MW大約5000萬元,一個1000公尺的井的内管投資約500萬元。總投資可以在3年左右來回收,對宜蘭能源公司會是一個非常好的投資標的。
我們看到台電公司公佈的備轉容量,2016是13.1%、2017是5.4%,而2018年是達到最低3.1%。就是說,2018年是新政府在電力規劃上面最薄弱,最有可能缺電的一年。那麼只要能夠快速開發龜山島的地熱,我們在這一年提供各100MW應該是非常有可能的。因為挖1000公尺地熱井,這件事可以迅速在幾個禮拜之內完成。那麼從現在算到2018年的夏天,也還有大約20個月。只要單管測試成功,那麼多管就一定會成功。
由於龜山島是一個活火山,地底下的熱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絕。因此單管可以抽取10MW。那這樣的情形之下,挖10個管就有100 MW,挖 20個管就有200 MW。只要海底電纜的容量足夠,這個供電量對新政府目前的規劃應該是有助於解決燃眉之急的。所以說,這叫做「龜山地熱、綠能宜蘭」。龜山島的地熱開發,可以解救台灣很可能被核電復辟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