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民間能源會議
柯市長出席座談結論
2015.01.24
一、 反對核一、核二、核三廠延役。
二、 撤銷核四計畫。
三、 推動節約能源和提升能源效率,地方政府轄區內每年每人平均用電量減少2-5 %(配合各縣市環境、條件之不同)。
四、 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地方轄區內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或發電量每年增加1.5-10%(配合各縣市環境、條件之不同)。
五、 制定「綠色城鄉自治條例」,並擬定相關措施,落實各部門(工業、交通、商業、農業、住宅等)節能減碳和再生能源發展工作之執行。
六、 制定「綠建築自治條例」,並擬定相關措施,推動住商部門節能、節水、減碳、減廢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