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2015民間能源會議」
大會聲明
2015/01/24
【節能減碳 永續能源】
人類自產業革命以來,消耗大量的化石能源,除造成空氣污染外,也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CO2)等溫室氣體,產生愈來愈明顯的全球增溫、冰河加速融化、海平面上升及全球氣候變遷加劇的現象。全球暖化的溫室效應問題,成為1980年代以來國際社會最關注的議題。
因此,世界各主要國家在追求與環境友善的經濟發展時,都極為重視能源問題,並制定新能源政策。新能源政策幾乎都由過去著重「開源」(供給面)轉為以優先「節流」(需求面)為主。在「節流」方面,主要是積極節約能源、提升能源效率與發電效率,以及調整產業結構;在「開源」方面,則以低含碳的天然氣與無碳的再生能源(永續綠能)來取代含碳量高的煤炭與石油。至於核能,則因重大核災與核廢料無法妥適處理而逐漸被捨棄。
聯合國宣布自2014起至2024年為「人人享有永續能源的十年」,凸顯發展永續能源是當前國際能源發展的主流,這應該給台灣帶來重大的啟示。此外,台灣地狹人稠,地震、颱風等天災頻仍,實無發展核電的條件,但目前台灣已有三座核電廠運轉中及一座封存中,萬一發生重大核災,將危及台灣的生存。然而,馬政府仍堅持其擁抱核能的能源政策,漠視永續能源發展及國家安全。在即將召開的「全國能源會議」,其議題的設定也早有預設立場,企圖將既有核電廠延役,這是我們所不能接受的,我們在此表示強烈的抗議!
我們認為,政府應確立永續發展的核心價值,與非核家園的發展方向,認清國際潮流、借鏡國際成功的經驗,並檢討、改正過去錯誤的政策,制定一套可長可久的「新能源政策」。
我們的主張:
1. 台灣必須立基於「永續發展」的核心價值,建立一套邁向「非核家園」目標的「非核永續能源政策」。
2. 反對核一、核二、核三廠延役,撤銷核四計畫。
3. 反對核廢料境外處理。
4. 新能源政策必須以提高能源效率與節約能源的需求面「節流」為最優先,每年應提高能源效率以及降低用電量2%以上。
5. 善用台灣天然資源潛力,積極開發再生能源,提高能源自主性,並促進能源多元化。再生能源發電占總發電量的比例,每年至少增加1.5%;在2025年之前,應達20%以上。
6. 廢食用油、農業廢棄物等,應妥善回收利用,再製為生質能源。
7. 政府應積極推動綠色稅制改革,取消對耗能用戶之不當補貼,以改善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提升能源效率,達成節能減碳之目標。與綠色稅制改革相關的法案,如「能源稅條例」與「溫室氣體減量法」,都應早日完成立法。能源稅條例應秉持稅收中性原則。溫室氣體減量法,應對溫室氣體進行總量管制,分階段訂定減量目標。
8. 政府應積極推動能源事業自由化,廢除對中油與台電的特權保障,建立公平競爭的有效率能源市場。
9. 在電力市場自由化方面,應將輸配電系統與發電、售電業分離。允許發電業者自由售電,並開放用戶購電選擇權。
10. 建構全國智慧型電網及電錶,並實施時間電價制度,以增加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改善負載管理。
11.地方政府應制定「綠色城鄉自治條例」、「綠建築自治條例」等,並擬定相關措施,落實各部門(工業、交通、商業、農業、住宅等)節能減碳和再生能源發展工作之執行。
2015年1月24日
台北市
主辦單位: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北社、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台灣教授協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宜蘭人文基金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北海岸分會、看守台灣協會、全國商業總會能源產業推動委員會、淨竹文教基金會、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新竹市公害防治協會、新境界文教基金會、綠色21台灣聯盟、鹽寮反核自救會
協辦單位: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投護台灣聯盟、彰化環保聯盟、台灣21世紀議程協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台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守望文教基金會、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綠台文教基金會、陳定南教育基金會、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蘭陽地熱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公投連署臨門一腳團、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贊助單位: 台灣民主基金會、吳榮義董事長、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v 新聞聯絡人: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秘書長 陳秉亨 0920-563-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