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台電綁架的電業「假改革」

評《電業法修正草案》 民報2016-12-03 16:32

行政院版電業法修正草案總說明指出:「電力市場因綜合電業獨占型態,導致在無自由競爭市場環境下,電業經營績效無比較基礎,投資者亦無法自由進入市場參與電力建設;同時,用戶亦無購電選擇之權利,無法依據喜好或需求選擇供電來源與種類。為解決上述問題,宜在穩定電力供應前提下,重新架構我國電力市場運作方式,以期建立一個具多元供給、公平使用及自由選擇之市場,透過本法此次修正,建立市場運作之法律框架,達成國家能源之轉型。」顯然政府很清楚,一家綜合電業的獨占型態乃是台灣電力市場問題的癥結之所在因此,必須透過電業法的修正,以期建立一個具多元供給、公平使用及自由選擇的電力市場;亦即要透過本次電業法的修正,來進行電業自由化的改革。陳義不可謂不高,但綜觀修正草案之內容卻令人感到萬分失望!此一完全為原綜合電業(台電)量身打造的修正草案,不如不修來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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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發電進一步退兩步的2016

高成炎、台大資訉系教授、蘭陽地熱資源公司董事長

在12月5日的自由時報上面,我們看到前國策顧問郝明義先生的文章「小心非核家園實現不了」。文章中指出,如果非核家園是一場戰役,那麼現在政府的戰略、戰術、和主帥都出現了問題。郝先生的文章分析深入,我讀了真的是心有戚戚焉。對我來說 綠能發電在2016年,真的是進一步退兩步。我就換個角度來分析。我就以最有可能的三項綠能來做討論。也就是說風力發電、太陽光電以及地熱發電。

我們先談風力發電,尤其是海上風機。海上風機政府規劃要建置也已經有8年了。而在2012年就選定永傳以及上緯兩家公司補助,在我看來永傳以及上緯今年政黨輪替之後也沒有多少進度,目前台灣西海岸連一隻海上風機的影子都沒有。這兩家公司原先向政府承諾是說2015年底要在海上興建 5MW的海上風機。原先經費是5億元、政府補助一半2. 5億元以及建置經費50%無息貸款。 目前我們了解,建置經費將會提高成近10億元,一樣政府補助一半。而裝置發電容量,却很可能從5MW降為4MW。當然這兩家公司一樣都是面臨一個關鍵的問題,就是工作船的問題。 目前台灣並沒有海上風機的施工工作船。而原先 這些公司是想租用中國的工作船,但是在國民黨執政時期被民進黨籍的立委擋下來。如今 民進黨政府執政,更不可能讓中國籍的工作船來做這些有國安問題的任務 。那麼如何解決 呢? 目前的說法是說要中鋼公司跟台船公司來共同投資製造工作船。那麼何時可以做好呢? 老實講沒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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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參加COP 22

(圖文 / 劉俊秀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


緣起

COP22是聯合國每年一度有關全球氣候變遷的會議,此會議今年是在Morocco的Marakech城市舉行,會議期間為二週,由於台灣非聯合國會員國,因此官方無法參加。本聯盟是國際氣候行動網絡(Climate Action Network International)之成員,因此本人透過此組織取得NGO觀察員(Observer)(圖一)的資格參加。COP22是非常大的會議,場地超過二萬平方公尺,參加人員也超過二萬人。其場地分成二區,其中一區叫Blue Zone,必須有邀請函才能參加(如圖二),另一區叫Green Zone 任何人皆可參加(圖三),這真是一場盛大的會議。

會議主要是要談,去年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後,各簽約國的一些作為。因此各重要國家或一些自認為要遵守巴黎協定的國家都有自己成立專屬的會議室。並每天有定時間的報告。其他聯合國會員國或NGO團體,則在許多共用的會議場所,針對某些氣候變遷的議題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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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公聽會 環團︰台電壟斷情況未改

〔記者林筑涵/台北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舉辦第二場電業法修法公聽會,學者提出自由化應「一步到位」,更有環團認為行政院版電業法修法後,仍未改變台電壟斷;還有專家代表質疑修法操之過急,扶植再生能源的目標是否如實達到,尚有爭議,應退回政院再修正。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會長劉志堅表示,行政院版電業法強調綠電先行,且台電依第二段修法六到九年執行廠網分離,如此修法後,台電壟斷不變;他建議,應於三年內分割現有綜合電業,否則台電仍維持資源獨占特性。

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許志義提出,「做到廠網分離、公開競價才是真正自由化」,扶植再生能源仍具必要性,建議待綠能發展穩定後再訂定備用容量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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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電業法修法 環團:應加速台電改組

中央廣播電台  撰稿編輯:謝佳興

立法院經委會今天(5日)針對電業法修法舉行第二場公聽會,有環團認為,行政院版本讓台電在修法後,仍壟斷資源,且台電落實廠、網分離的時程過長,恐失競爭力,呼籲應加速改組。有學者則強調,修法應達成穩定供電及合理電價,但若要權衡,相信民眾會犧牲一部分價格彈性,來確保穩定供電。

電業法修法公聽會5日邁入第二場次,正、反雙方專家學者意見多元。其中,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會長劉志堅指出,目前行政院版本強調綠電先行,台電將分6到9年落實廠、網分離,並設控股母公司,他認為這將讓台電維持資源獨佔、喪失競爭力,因此建議加速台電改組。他說:『(原音)在國際競爭上只要你慢個1、2年,事實上你的優勢就趕不回來,是非常關鍵、殘酷的事。所以我們環保聯盟的版本建議,3年之內完成種種的(台電)改組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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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修正草案

電力為我國能源供應之重要環節,於現行電業法管制下,再生能源因無法自由買賣提供給有需求的用戶,及其輸配電線路取得的困難;價格管制下電業無法合理反映成本,導致節能工作推動困難,用戶亦無參與節電之貢獻;同時用戶亦無購電選擇之權利,無法依其需要選購供電來源與種類(如綠電)。在既有電力市場因本法之規定、綜合電業的獨占,導致無法有自由競爭市場環境,投資者亦無法自由進入市場參與電力建設,綠能產業無自由、自主發展環境,這是目前電業法架構的嚴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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